重庆啤酒(600132):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存续分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存续分立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嘉士伯(中国)啤酒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工贸”)实施存续分立。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分立情况概述 云南工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士伯重庆啤酒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为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公司管理,提升运营效率,促进公司业务协同发展,公司拟对云南工贸进行分立,分立完成后,云南工贸继续存续,另派生成立1家公司嘉士伯啤酒(大理)有限公司(名称暂定)。 本次存续分立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分立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存续分立的相关手续。 二、分立前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单位:万元
(一)分立方式 本次分立采用存续分立的形式,分立完成后,云南工贸继续存续,另派生成
存续分立后的云南工贸主要业务为原有的销售业务;新设的嘉士伯啤酒(大理)有限公司(名称暂定)主要业务为自云南工贸分离的生产业务。新设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及具体经营范围等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为准。 (四)财产分割情况 本次分立拟以2026年3月31日为基准日,签署分立决议。分立决议生效后,当事各方对资产、负债进行账务处理,确定分立后存续公司与新设公司具体的资产负债。 (五)债权债务分割情况 分立后存续公司与新设公司根据分立清单分别确定各自的资产和负债承接,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嘉士伯(中国)啤酒工贸有限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双方承担连带责任,若嘉士伯(中国)啤酒工贸有限公司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的,按照协议执行。 (六)人员安置及分立后公司规范运作 存续公司云南工贸分立前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不变。分立新设嘉士伯啤酒(大理)有限公司的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为李志永,监事为杨利华。 分立前的员工由分立后的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自的业务范围,按照“人随业务走、人随资产走”的原则进行分配安排,不会因分立而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 分立后,存续公司将根据分立后的情况对章程进行修订,新设公司制定新的公司章程,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法人治理结构运作。 四、本次分立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分立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内部资源的整合和优化,提升运营效率。本次分立完成后,存续公司与新设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次重组方案的最终落地,将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政策变化、与当地政府的合作情况、重组的税务政策口径等客观因素进行动态调整。公司将实施有效的政策沟通和风险防范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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