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易购(002024):重大投资及财务决策制度(2026年3月修订)

时间:2026年03月11日 19:06:02 中财网
原标题:ST易购:重大投资及财务决策制度(2026年3月修订)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及财务决策制度
(2026年3月修订)
为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规范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经营行为,规避经营风险,明确本公司投资(包括但不限于:除担保以外的项目投资、资产经营、证券投资、风险投资、融资贷款、资产处置等事项)及重大财务决策的批准权限与批准程序,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的程序与规则
1、投资额(包括收购、兼并、出售、抵押资产等)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含10%)的决策程序:由总裁提出投资方案,并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估论证,再报董事长批准,并报董事会备案;
董事长审批权限内,若投资额绝对值较低,可由总裁按照《总裁工作细则》规定的权限决定。

2、投资额(包括收购、兼并、出售、抵押资产等)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20%(含20%)之间的决策程序:总裁提出投资方案,董事会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再报董事会批准。

3、投资额(包括收购、兼并、出售、抵押资产等)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的决策程序:总裁提出投资方案,董事会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报董事会通过,再报经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4、公司在十二个月内发生的标的相关的同类投资,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上述1-3项规定。

5、公司进行资产处置(含购买、出售、置换资产)时,应当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含30%)的,除应当披露并进行审计或者评估外,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已按照前款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6、公司进行证券投资、风险投资(含委托理财),其决策程序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执行。

7、属于关联交易的投资,其决策程序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从严执行。

二、公司重大财务决策的程序与规则
公司实行董事长对公司财务负全责,总裁向董事长负全责,财务负责人在总裁领导下协助管理公司的财务体制。

1、公司财务制度由财务负责人组织拟定,经总裁审核后,报董事会批准;2、利润分配(包括弥补亏损)方案,由财务负责人提出,总裁审核,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会批准;
3、发行股票或债券的方案,由董事会提出并经审议通过后,报股东会批准;4、公司借款(包括贷款转期、新增流动资金贷款和新增中长期贷款)决策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合理控制借款规模,把握借款筹资时机,防止资金短缺与过剩。

(2)合理控制公司负债水平,有效规避财务风险,保障股东收益。

(3)综合考虑各种融资方式,有效降低融资成本。

(4)公司的融资行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单笔借款金额(包括贷款转期、新增流动资金贷款和新增中长期贷款)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含10%)的,由董事长审批,并报董事会备案;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20%(含20%)的应当由公司董事会审批;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以上的应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批;自然年度内公司累计借款发生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后的借款应由董事会审批,累计借款发生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的借款应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已按照该条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公司授权财务管理总部资金管理中心作为日常执行机构,负责借款业务的开展。

5、公司对外担保的批准权限,规定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由股东会审议批准;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由股东会审议批准;
(3)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由股东会审议批准;
(4)单笔担保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由股东会审议批准;
(5)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由股东会审议批准;
(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由股东会审议批准;(7)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应由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

除上述规定之外的其他对外担保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除公司因正常经营而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公司对外担保应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1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