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高能环境(603588):高能环境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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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3月11日 19:11:1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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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高能环境:
高能环境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
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6-011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担保对象 | 被担保人名称 | 靖远高能环境新
材料技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靖
远高能”) | 榆林高能时代环境
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榆林高
能”) | 江西鑫科环保高
新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西
鑫科”) |
| | 本次担保金额 | 13,000万元 | 1,000万元 | 10,00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
的担保余额 | 87,300万元 | 969.86万元 | 209,438.51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
计额度内 | ?是 □否□不
适用:_________ | ?是 □否 □不
适用:_________ | ?是 □否□不
适用:_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
有反担保 | □是 ?否 □不
适用:_________ | □是 ?否□不适
用:_________ | ?是 □否□不
适用:_________ |
| 担保对象 | 被担保人名称 | 杭州高能时代新
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杭
州新材料”) | 金昌高能环境技术
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金昌高能”) | |
| | 本次担保金额 | 6,300万元 | 5,000万元 | |
| | 实际为其提供
的担保余额 | 15,787万元 | 37,406.10万元 | |
| | 是否在前期预
计额度内 | ?是 □否□不
适用:_________ | ?是 □否 □不
适用:_________ | |
| | 本次担保是否
有反担保 | ?是 □否 □不
适用:_________ | ?是 □否 □不
适用:_________ | |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 | | | | | |
| 截至2026年2月28日上市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万元) | 1,395,433.67 | | | | | | | |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154.26 | | | | | | | |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 | | | | | |
| 提供新
位:万 | | | | | | | | | |
| 债权人 | 授信/贷
款期限 | 本次担保
金额(万
元) | 保证方式 | 其他股东
是否担保 | 是否存
在反担
保 | 本次担
保实施
前担保
预计额
度 | 本次调
剂后担
保预计
额度 | 调剂后
本年度
新增担
保预计
额度 | 调剂后
本年度
新增担
保预计
剩余额
度 |
| 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白银
市分行 | 1年 | 6,000 | 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 - | - | 252,720 | - | 103,600 | 66,100 |
| 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兰州中山
支行 | 1年 | 7,000 | 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 - | - | 252,720 | - | 103,600 | 60,100 |
| 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榆林分行 | 1年 | 1,000 | 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 - | - | 2,000 | - | 1,000 | 1,000 |
| 华夏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南昌
象湖支行 | 15个月 | 10,000 | 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 - | 是 | 749,600 | - | 456,100 | 321,100 |
| 浙江建德
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建德东区
支行 | 1年 | 5,500 | 共同还款
责任 | - | 是 | 48,500 | - | 17,800 | 11,300 |
| 江苏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富阳
支行 | 1年 | 800 | 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 - | 是 | 48,500 | - | 17,800 | 5,800 |
| 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兰州中山
支行 | 1年 | 5,000 | 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 - | 是 | 179,820 | - | 123,220 | 95,220 |
本次上述担保事宜的保证人均为公司,截至2026年3月11日,上述子公司所涉综合授信、贷款协议及保证担保协议等均未签订。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5年4月9
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对外提供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2,438,800万元:其中预计截至2025年6月4日已存续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1,548,8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890,000万元,该新增890,000万元额度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527,58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362,420万元,本次担保预计有效期为自2025年6月5日起12个月止。
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6年1月7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新增2025年对江西鑫科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150,000万元,其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率为71.02%,故本次新增150,000万元额度包含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总额预计范围内,新增担保预计有效期为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6月4日。
本次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无须单独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1、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被担保人名称 | 靖远高能环境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
| 法定代表人 | 祁鸿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42177886570XE |
| 成立时间 | 2005年1月12日 |
| 注册地 | 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刘川镇南山尾村 |
| 注册资本 | 11,580万元人民币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材料制造;贵金属冶炼(除
稀土、放射性矿产、钨);稀有稀土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有
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废料和
碎屑加工处理;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
化工产品);农副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
出口;日用百货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黑色金属铸造(除许
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
/2025年1-9月(未经
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
年度(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187,591.64 | 174,132.37 |
| | 负债总额 | 118,718.29 | 104,226.51 |
| | 资产净额 | 68,873.35 | 69,905.86 |
| | 营业收入 | 148,098.23 | 226,249.89 |
| | 净利润 | 13,967.49 | 17,519.83 |
| 2、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 被担保人名称 | 榆林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 | |
| 法定代表人 | 屈立衡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806305719075J | | |
| 成立时间 | 2014年8月27日 | | |
| 注册地 | 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工业渣场内 | |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
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
服务技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2024 |
| | | /2025年1-9月(未经
审计) | 年度(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15,621.79 | 10,649.24 |
| | 负债总额 | 2,299.34 | 1,179.02 |
| | 资产净额 | 13,322.45 | 9,470.22 |
| | 营业收入 | 5,410.24 | 7,985.88 |
| | 净利润 | 3,852.23 | 5,142.28 |
| 3、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 被担保人名称 | 江西鑫科环保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有其91.2%的股权,江西津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
8.8%的股权。 | | |
| 法定代表人 | 李烨炜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1027MA35J7P41B | | |
| 成立时间 | 2016年6月13日 | | |
| 注册地 | 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工业园区城西生态高新产业园区 | | |
| 注册资本 | 150,000万元人民币 |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金属材料销售,金银制
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生产性废旧金
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
再生资源加工,货物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
/2025年1-9月(未经
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
年度(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563,520.23 | 494,886.16 |
| | 负债总额 | 400,222.27 | 337,982.60 |
| | 资产净额 | 163,297.97 | 156,903.56 |
| | 营业收入 | 330,435.92 | 566,316.75 |
| | 净利润 | 6,354.69 | 6,747.45 |
| 4、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 被担保人名称 | 杭州高能时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自然人罗亚平持有其43.97%的股权,自
然人杨志辉持有其5.03%的股权。 | | |
| 法定代表人 | 聂炳刚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82MA28WBBL4X | | |
| 成立时间 | 2017年7月28日 | | |
| 注册地 | 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下涯镇湖塘路1号 | | |
| 注册资本 | 15,155.50万元人民币 | | |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
发;塑料制品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
造;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
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
产性废旧金属)(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
/2025年1-9月(未经
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
年度(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44,554.93 | 47,253.44 |
| | 负债总额 | 25,071.79 | 30,812.27 |
| | 资产净额 | 19,483.14 | 16,441.18 |
| | 营业收入 | 16,306.65 | 14,375.40 |
| | 净利润 | 5,058.40 | 1,708.18 |
| 5、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被担保人名称 | 金昌高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
| |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通过高能环境(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约49.11%的股
权,西藏聚鑫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其约39.67%的股权,公司持
有其约10.56%的股权,谭承锋持有其约0.66%的股权。 | | |
| 法定代表人 | 杜荣景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000MA73G5CXX6 | | |
| 成立时间 | 2020年12月8日 | | |
| 注册地 | 甘肃省金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环路南侧 | | |
| 注册资本 | 15,000万元人民币 |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贵金属冶炼;金属材料销售;建筑
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
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制
造;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物料搬运装备
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冶金专用设备制
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
(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金属矿石销售;有色
金属压延加工;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
/2025年1-9月(未经
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
年度(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154,027.16 | 165,798.83 |
| | 负债总额 | 135,112.46 | 168,964.57 |
| | 资产净额 | 18,914.71 | -3,165.74 |
| | 营业收入 | 115,726.31 | 64,756.56 |
| | 净利润 | 21,630.45 | -2,372.66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如有)
无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靖远高能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和偿还的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复利、逾期利息及罚息)、手续费及其它费用、税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差旅费等,但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要求必须债权人承担的费用除外);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任何其它款项;债权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保证人在保证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不应当由保证人承担的费用除外;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二)靖远高能向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中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三)榆林高能向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保证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江西鑫科向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象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否;
是否存在反担保:是,江西鑫科其他股东江西津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拟以持股比例为限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杭州新材料向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东区支行申请贷款的共同还款承诺
共同参与还款单位: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自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公司自愿加入借款合同,享有借款合同项下借款单位的权利、承担借款合同项下借款单位的义务,与借款单位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还款金额:合计不超过5,500万元人民币;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否;
是否存在反担保:是,杭州新材料股东罗亚平、杨志辉拟以持股比例为限为上述贷款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六)杭州新材料向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担保金额:不超过8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否;
是否存在反担保:是,杭州新材料股东罗亚平、杨志辉拟以持股比例为限为上述授信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七)金昌高能向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中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否;
是否存在反担保:是,金昌高能其他股东西藏聚鑫新材料有限公司拟以持股比例为限为上述授信提供反担保,金昌高能其他股东未提供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截至2025年9月30日,靖远高能、榆林高能、江西鑫科、杭州新材料、金昌高能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3.29%、14.72%、71.02%、56.27%、87.72%,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相比,江西鑫科资产负债率升至70%以上、其他公司资产负债率未发生重大变化。上述公司均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均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次上述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主要为满足各自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判断其未来均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控股子公司江西鑫科、杭州新材料、金昌高能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主要由于上述其他股东为非上市公司、自然人,担保能力无法获得银行认可以及业务实际操作便利性等因素,故江西鑫科、杭州新材料、金昌高能本次申请授信或贷款由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江西鑫科其他股东江西津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杭州新材料其他股东罗亚平、杨志辉拟、金昌高能其他股东西藏聚鑫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分别以各自持股比例为限为各自授信或贷款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86,357,382票,反对21,334,997票,弃权320,396票。
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26年1月7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67,136,075票,反对12,177,685票,弃权274,892票。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履行对外担保余额为
949,862.3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5.00%,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945,410.5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4.51%;
经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395,433.6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4.26%,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389,963.6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3.65%;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
除上述事项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1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