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电子(301379):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原标题:天山电子: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前滩大道199弄5号10层) 二〇二六年三月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本保荐机构及所指定的两名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目录 目录................................................................................................................................ 3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4 第二节 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 9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9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 11 三、其他风险 ....................................................................................................... 12 第三节 本次发行情况 ............................................................................................... 16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 16 二、发行规模 ....................................................................................................... 16 三、债券期限 ....................................................................................................... 16 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16 五、债券利率 ....................................................................................................... 16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16 七、转股期限 ....................................................................................................... 18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 18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19 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式 ....................... 20 十一、赎回条款 ................................................................................................... 20 十二、回售条款 ................................................................................................... 21 十三、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 23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23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23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23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25 十八、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 26 十九、评级事项 ................................................................................................... 26 二十、担保事项 ................................................................................................... 26 二十一、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 27 第四节 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 ....................... 28 一、本次发行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 28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 ........................................... 28 三、保荐机构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 29 第五节 保荐人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 30 第六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32 第七节 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本次发行决策程序合法的说明 ............................... 34 第八节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35 第九节 保荐机构对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安排 ....................................................... 48 第十节 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 50 第十一节 保荐机构关于本项目的推荐结论 ........................................................... 51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1、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专注于触显一体领域定制化液晶显示屏及显示模组、触控模组、复杂模组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是专业显示领域具有显示模组系列化、规模化、一体化且快速响应等综合供应能力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贯彻“健康、持久、进取作为企业发展之本”的经营理念,以“助力人类社会信息化、智能化的进步”为使命,以“专业定制、持续创新”为追求目标,专注专显行业细分市场,聚焦“细分行业龙头客户”,同时围绕专业显示产业链整合及生态拓展,向企业客户提供全方位、个性化、一站式的显示解决方案。 2、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最近三年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表如下: 单位:万元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余额;2025年 1-9月数据已年化;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2025年 1-9月数据已年化;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4、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公司报告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第二节 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经营相关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芯片、TFT-LCD(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屏)、BL(背光源)、TP(触摸屏)、POL(偏光片)、FPC(柔性线路板)、ITO玻璃等。 主要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高,而原材料价格易受市场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如原材料采购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公司对相关波动情况准备不足,原材料的供应和价格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生产成本和盈利水平。 2、核心技术或知识产权被侵权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已自主研发并掌握了 10项核心技术,已取得 73项专利。该等无形资产对公司业务经营发挥重大作用,如果研发成果和核心技术等形成的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将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3、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的业务需要大量具备对物理、光学、电学、半导体、材料学、编程、计算机、机电一体化等多领域、多学科知识综合和运用能力的研发技术人员,要求技术人员对各行业领域所需定制产品的技术要求、工艺设计等具备深入理解,并具备丰富的项目实施、项目管理等相关经验。尽管公司一贯重视并不断完善技术保密机制和人才激励机制,但由于优秀的人才是市场激烈争夺的对象,公司可能会面临部分人才流失风险。 4、海外市场风险 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出口地为美洲、欧洲、非洲、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和亚洲其他地区,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外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 56,992.21万元、56,623.80万元、59,178.32万元及 54,737.6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率分别为 46.21%、44.68%、40.07%及 40.90%。未来,如主要出口国家或者地区的政治、经济环境、贸易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 (二)财务相关风险 1、应收款项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30,422.77万元、32,548.09万元、42,398.27万元和 52,005.76万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8.21%、18.68%、21.02%和 24.10%。随着公司未来对国内外市场的进一步开拓和生产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将有可能进一步增加,可能会出现部分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者无法收回的风险。 2、存货跌价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9,378.61万元、19,472.61万元、26,980.33万元和30,810.70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1.60%、11.17%、13.37%和14.28%。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存货金额可能会随之上升。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备的存货管理体系,但是如果出现市场行情变化、产品更新换代,可能会导致公司存货积压,产生相应跌价风险。 3、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0.72%、19.41%、21.42%和 20.25%。 若公司未能通过提升销售单价、提效降本等方式有效转移单位材料成本上涨的压力,则主要产品如单色液晶显示屏、单色液晶显示模组、彩色液晶显示模组等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4、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存在境外销售和采购、以美元报价和结算的情况。其中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56,992.21万元、56,623.80万元、59,178.32万元和54,737.6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46.21%、44.68%、40.07%和 40.90%,占比较高。报告期各期,公司汇兑损益净额分别为-1,410.55万元、-564.71万元、-501.12万元及-41.28万元。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境外销售预计将进一步增加,虽然公司在业务开展时已考虑了合同或订单订立及款项收付之间汇率可能产生的波动,但随着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汇率变动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未来若人民币与外币汇率发生大幅波动,将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液晶显示行业下游产业需求的快速增长,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叠加新材料的出现、新工艺的应用,客户对新产品更新换代的诉求更加强烈,对供应商的研发技术实力、工艺调整节奏、产品质量保证以及供应体系搭建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未来若不能在产品研发、工艺改进、产品质量、市场开拓、及时供应等方面提升竞争力,将可能面临因市场竞争加剧而导致市场占有率降低的风险。 (二)行业技术迭代风险 显示行业发展速度较快,目前显示行业前沿技术包括 OLED、AMOLED、miniLED、microLED、QD-OLED等,技术路线和发展方向各不相同,尽管公司重视研发并为此做出较大的投入,且积累了大量的核心技术,但公司仍需持续关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发以满足市场需求。若公司不能通过技术创新等方式开发新产品,无法有效满足客户的定制化需求,公司将可能面临技术优势和竞争力下降的风险。 (三)国际产业链和供应链变动风险 液晶显示行业的全产业链包括原材料及设备供应、生产加工和市场销售的全球链条。从原材料及设备供应和生产加工来看,我国大陆地区拥有完善的液晶显示产业原材料及设备供应体系和技术成熟品质稳定的产品生产厂商;从销售体系来看,液晶显示行业拥有全球化的特征。从行业整体来看,现阶段存在部分加工环节向东南亚国家转移的情形,随着东南亚国家技术服务能力、产业配套、专业的工程技术及产业工人、品质的管控以及及时交付等方面的不断提升,公司可能面临来自东南亚国家相关生产、加工企业的竞争风险。 (四)出口退税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出口产品目前享受增值税免、抵、退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果未来国家关于出口退税的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出口产品的退税率发生变化,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1、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用于“光电触显一体化模组建设项目(二期)”、“天山电子信息化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审慎的可行性论证和经济效益测算,有助于增强公司在研发、产品、规模等方面的竞争优势,提高业绩水平、夯实公司发展战略。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若在项目实施及运营过程中出现募集资金无法按计划到位、方案调整、建设周期延长、成本变动等情况,可能会导致项目建设不及预期的风险。 2、募投项目产能消化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主要为中大尺寸彩色液晶显示模组及复杂模组,主要面向工业控制及自动化、智能家居、车载显示、数据存储等细分市场。公司综合考虑了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下游客户需求、现有产能等因素,审慎制定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尽管公司拥有丰富的客户资源,但如果出现市场拓展不及预期、产业政策、市场环境或公司产品下游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公司未能持续获得客户新订单,或者客户新订单量低于预期等情况,则公司募投项目的新增产能可能存在无法得到充分消化的风险,进而有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募投项目收益不达预期风险 公司结合目前国内行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做了较充分的可行性论证,认为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但是,由于本次募投项目涉及公司产能扩张,受目前的市场环境、产业政策、技术革新等难以预计或不可控因素的影响,以及项目未来建成投产后的市场开拓、客户需求、销售价格等情况的变动,项目报,本次募投项目存在无法实现预期目标的风险。 4、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影响公司业绩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包含规模较大的资本性支出,预计项目建成后资产将大幅度增加,将产生相应的折旧和摊销。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较为充分的可行性论证,预计本次募投项目实现的利润规模以及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增长能够消化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和摊销。虽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测算效益良好,但由于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如未来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或募投项目经营管理不善使得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实现预期收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益未能覆盖相关费用,则公司存在因资产折旧摊销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二)与本次发行可转债相关的风险 1、可转债发行审批风险 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尚需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取得相关审核通过与同意注册批复,以及最终通过审核与取得同意注册批复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发行存在注册审批相关风险。 2、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风险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债支付利息。由于可转债票面利率一般较低,正常情况下公司对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基本每股收益,极端情况下若公司对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将使公司的税后利润面临下降的风险,将摊薄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即期回报。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公司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以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债3、可转债本息兑付风险 若未来公司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及经营环境等外部因素的影响,经营活动未能取得预期的回报,有可能导致公司的财务状况恶化,增加本息兑付压力,进而可能影响公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对投资者回售要求的承兑能力。 4、可转债未担保风险 公司未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提供担保,如果未来受经营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本次可转债投资者可能面临因其他担保债权优先受偿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本金利息无法按期足额兑付的风险。 5、可转债到期未转股风险 本次可转债在转股期内是否转股取决于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投资者偏好等因素。如果本次可转债未能在转股期内转股,公司则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付本金和利息,从而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负担和资金压力。此外,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如果发生可转债赎回、回售等情况,公司将面临一定的资金压力。 6、可转债存续期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或修正幅度不确定的风险 公司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中已设置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款,但未来在满足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仍可能基于市场因素、股价走势、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等多重因素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或董事会虽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但方案未能通过股东会表决进而无法实施。若发生上述情况,存续期内可转债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 同时,向下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须不低于股东会召开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及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而股票价格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可能面临向下修正幅度未达预期的不确定性风险。 7、可转债提前赎回风险 本次可转债设有有条件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如果公司在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如需)后,行使上述有条件赎回的条款,可能促使可转债投资者提前转股,从而导致投资者面临可转债存续期缩短、未来利息收入减少的风险。 8、可转债及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可转债作为衍生金融产品具有股票和债券的双重特性,其二级市场价格受到市场利率水平、票面利率、剩余年限、转股价格、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投资者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价格波动情况较为复杂。可转债在上市交易后,不论是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或在转股期内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均可能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背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投资风险。 9、信用评级变化风险 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定,根据其出具的《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5〕第 Z(2604)号 02),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和本次可转债进行一次跟踪信用评级,公司无法确保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在债券存续期内不会发生负面变化。若资信评级机构调低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或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则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一定影响。 第三节 本次发行情况 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详见《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债及未来经本次可转债转换的公司 A股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目前情况,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69,702.30万元,发行完成后累计债券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50%。具体发行数额由发行人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债券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合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按面值发行。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发行人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年单利计息和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即每年根据债券余额支付一次利息,最后一期利息随尚未偿还的本金余额一起支付。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公司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 =P /(1+n); 1 0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 1 0 派送现金股利:P =P -D; 1 0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为调整后转股价,P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1 0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下称“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在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公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V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的票面余额及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