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谷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上市保荐书
原标题:慧谷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上市保荐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六年三月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或“本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的简称与《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目 录 声 明 ....................................................................................................................................... 1 目 录 ....................................................................................................................................... 2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3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3 三、发行人核心技术和研发水平..................................................................................... 6 四、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10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0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19 一、本次发行情况........................................................................................................... 19 二、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19 三、保荐人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20 四、保荐人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21 第三节 保荐人承诺事项 ....................................................................................................... 23 第四节 保荐人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意见 ............................................................... 24 一、推荐意见................................................................................................................... 24 二、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24 三、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要求................................................................................... 25 四、发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29 第五节 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安排 ....................................................................................... 35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zhou Human New Materi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67181115941 注册资本:47,337,300.00元 法定代表人:唐靖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9年 10月 11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 11月 28日 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业路 62号 邮政编码:511356 联系电话:020-32222636 传真号码:020-32222928-6026 互联网网址:http://www.humanchem.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高分子材料领域,基于自主研发驱动的平台型功能性涂层材料企业,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功能性材料科技创新引领者。 公司主营业务为功能性树脂和功能性涂层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分子结构设计为技术原点,深耕核心功能性树脂的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应用,构建起功能性树脂与功能性涂层材料两大技术平台,构筑起核心竞争壁垒。公司依托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双技术平台的整合协作,紧密结合国民经济的发展脉络及关键材料需求图谱,成功开发具备光学调控、导电导热、力学增强、防腐耐候等多元特性的涂层材料体系,已形成面向家电、包装、新能源、电子四大下游应用场景的“1+1+N”产业布局体系,致力于社会和产业链的可持续发展,不断培育新质生产力。 图 公司 1+1+N业务布局 公司凭借优秀的研发实力荣获众多荣誉,2024年 3月,公司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第八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截至 2025年 6月末,公司共有 65名博士(后)及硕士工程师,206名研发人员;总面积约 10,000平方米的功能性树脂及涂层材料实验室等,以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持续创新能力,截至 2025年 6月末公司已拥有 84项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79项,参与制定了 6项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和 9项团体标准。 (一)公司深耕功能性涂层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领域,产品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坚持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的自主研发及技术创新,先后在家电、包装、电子、新能源等领域攻克关键技术壁垒,成功实现复合功能、高附加值、高技术壁垒功能性材料的产业化,打破了帕卡濑精、宣伟、PPG等海外企业的垄断格局,推动了功能性材料领域持续性的国产化替代,为上述产业在国内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关键材料支持和系统性、本地化解决方案。 在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和金属包装铝盖涂层材料领域,公司的国内市场占有率分别超过了 60%和 30%,公司也是国内少数实现集流体涂层材料、Mini LED用光电涂层材料国产替代的供应商。公司研发和产业化领域均处于国内领先地位,下游客户包括格力、美的、海尔、海信、大金、雪花啤酒、王老吉、银鹭、亿纬锂能、中创新航、瑞浦兰钧、国轩高科、LG、三星、艾迈斯欧司朗、飞利浦、京东方、TCL等国内外知名企业。 (二)两大核心研发技术平台是公司创新及产业化的关键驱动力 功能性树脂是涂层材料的关键原材料,决定了涂层材料的基本性能,其设计和放大生产具有较高的技术和工艺门槛。公司以分子结构设计为技术原点,构建起功能性树脂与涂层材料两大技术平台,分别在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方面开展持续的研发创新及产业化应用:
公司专注于实现复合功能、高附加值、高技术壁垒功能性材料的产业化。凭借平台化研发体系优势,公司整合功能性树脂技术与涂层材料技术,打造出跨越多个应用领域,具有光学、电学、热学、力学性能及复合型功能的产品矩阵,形成了家电、包装、新能源、电子四大下游应用场景的“1+1+N”产业布局体系;并在航空航天等其他领域实现 了国产涂层材料的产业化,突破国外关键材料技术封锁、解决了上述领域关键材料“卡 脖子”问题。 图 公司功能性材料产品矩阵 注:上述功能为公司主要产品实现的部分主要功能 (四)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功能性材料科技创新引领者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致力于社会和产业链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在产品应用领域的国内产业链起步阶段即开始切入,在自主创新的基础上与客户和设备厂商协同、共同持续优化下游涂覆工艺技术,构建了适配本土产业链的涂层材料系统化解决方案,打破了外资企业的垄断局面,显著提升了国内制造业关键环节的自主可控能力,提高了国内产业链的制造能力,推动了国内先进制造业“强链补链”。 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于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两大核心产品线,坚持国产化替代和绿色环保两大发展路线,围绕家电、包装、新能源、电子等领域,为客户提供以高品质树脂和涂层材料为代表的功能性材料,提高公司在面对复杂国际形势和经济环境的韧性和价值创造能力,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功能性材料科技创新引领者。 三、发行人核心技术和研发水平 (一)发行人的核心技术 公司主营业务为功能性树脂和功能性涂层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分子结构设计为技术原点,深耕核心功能性树脂的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应用。公司构建起功能性树脂与涂层材料两大技术平台,形成了丰富的材料数据库和技术库,在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方面开展持续的研发创新及产业化应用。 公司核心技术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1)功能性树脂性能的深度解析和树脂体系分子结构设计;(2)功能性树脂的化学合成和生产工艺控制体系;(3)涂层材料的配方研发和生产工艺控制体系;(4)涂层材料针对各类基材和涂覆环境的适用性。 公司生产中应用的核心技术来源于自主研发,具体核心技术情况如下:
公司始终秉承着以产品迭代和多元化发展为核心理念,打造平台型研发模式,致力于在不断提升现有产品质量保持高度竞争力的同时,深入发掘材料的多重特性,布局更具前瞻视角的技术研究,以契合下游客户更广泛更前沿的应用场景。 围绕家电、包装、新能源、电子四大应用领域,公司技术储备和产品储备方向如下:
公司报告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1、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2022年至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66,359.92万元、71,737.18万元和 81,690.54万元,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9.56%、38.51%和 40.6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2,683.66万元、9,601.14万元和 14,171.26万元。2025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49,600.70万元和 10,707.35万元,分别同比增长 30.42%和 48.48%。报告期内,受高毛利率产品收入占比增长、行业需求增加、原材料价格下降等因素影响,公司盈利规模呈增长趋势。其中,公司毛利率较高的集流体涂层材料和光电涂层材料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由 2022年度的 11.28%增加至 2024年度的 16.57%,2025年上半年继续增加至 18.79%。 公司经营业绩与国内外宏观经济的景气度、市场竞争程度、原材料价格等密切相关。 在需求端,家电、包装、新能源、电子等领域的市场需求与宏观经济、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密切相关;在价格端,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与各细分领域竞争程度、原材料价格等密切相关。此外,公司经营业绩也受新产品产业化进展、新兴应用领域市场需求等的影响。 若未来出现宏观经济景气度不及预期、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上升等风险,或公司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进展不及预期、市场开拓不利,则可能导致公司产品销量、销售价格下降,进而导致经营业绩下滑。 2、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均价呈下降趋势。为响应产业链降本诉求、有效维护客户关系,在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下降的市场环境下,公司通过工艺改进、扩大生产规模、加强供应链管控等方式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主要产品的销售均价根据客户诉求及市场竞争情况亦同步下调。其中,家电材料、包装材料、新能源材料、电子材料业务2022年至 2025年上半年的平均单价如下: 单位:元/KG
上述业务板块中,除电子材料业务外,其他主要业务板块的产品价格在报告期内均出现下降。其中,家电业务的销售单价随原材料价格下降、销售规模增长而有所下降;包装业务的金属包装涂层材料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在新能源业务中,随着公司产品销售规模增长、进口材料逐步退出国内市场以及新能源全产业链持续降本等趋势,产品销售单价出现下降。未来若原材料价格继续下降或出现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存在继续下滑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假设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产品价格分别下降 5.00%和 10.00%的情况下,2024年公司毛利率水平将分别下降 3.12个百分点和 6.59个百分点,将对发行人盈利水平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若公司主要产品价格未来因客户降本诉求提升、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而出现大幅下降,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面临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3、新产品产业化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是一家基于自主研发驱动的平台型功能性涂层材料企业,自设立以来依托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技术平台开展产品迭代和创新。近年来,公司依托集流体涂层材料、光电涂层材料、数码喷印墨水树脂等产品,逐步切入新能源、LED芯片封装、数码喷印等新兴产业,并围绕软包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动汽车用换热器等新能源应用领域,Mini LED和 Micro LED等新型显示领域,基站和数据机房换热器等新型数字化应用领域等开展技术储备。 如公司技术和产品储备的产业化不及预期、下游终端应用领域出现替代技术路线、行业内竞争程度加剧,将影响公司现有产品和新产品的市场空间和盈利水平。 4、主要客户业绩波动的风险 2022年以来,受下游需求减少、行业景气度下降及国际形势等因素影响,公司部分主要客户经营业绩出现一定程度波动,进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了一定压力,具体体现在部分客户回款周期、产品价格等方面。如果未来全球贸易形势恶化、国内宏观经济复苏不及预期,且公司不能持续开发新客户、新市场,则主要客户业绩波动将会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导致公司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5、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在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进行了 20余年的研发和技术积累,搭建了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技术平台,以实现特定功能的树脂和涂层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上述技术平台涉及到含有分子材料特性的数据库;且树脂合成和涂层材料复配涉及到材料配方(如材料投入比例和投入顺序)和工艺(如反应温度和压力)。如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出现配方或工艺泄密,将对公司所处的竞争环境、盈利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6、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所在行业属于“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大类。如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安全生产或环境保护事故,将面临部分停产整改、行政处罚等风险。 随着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发展政策的全面实施阶段,国家环保政策将日趋完善,在产业政策上鼓励涂层材料行业发展水性、无溶剂型环保涂层材料,对生产过程和下游涂覆的环境友好程度提出更高要求。未来如果国家针对树脂和涂层材料等产品出台更加严格的环保政策,对 VOCs、溶剂构成等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则可能导致公司加大环保投入、调整产品配方、优化产品结构;如公司在环保政策变化时不能及时达到相应要求,则可能出现被环保处罚的风险,上述变化均可能导致增加生产和经营成本,从而对公司盈利水平构成不利影响。 7、研发人员流失风险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 5名,均为公司现有专利、非专利技术等的主要参与人。若因上述人员或其他关键研发工程师离职导致研发人员流失,可能导致公司在研技术暂停或终止开发,影响新产品的产业化和市场推广进度,对公司在研技术、储备产品的研发进度以及现有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的保密性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 8、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家电、包装、新能源、电子等领域,主要客户包括鼎胜新材、厦门保沣、金誉股份、东阳光等。报告期内,公司集流体涂层材料出货量快速增加,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金属包装涂层材料的销售规模呈增长趋势,使得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 43.65%、45.72%、46.53%和 48.19%,逐年提高。公司在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金属包装涂层材料和集流体涂层材料的客户主要为铝加工企业,该行业面临较为激烈的市场竞争;此外,公司在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和集流体涂层材料的主要客户亦存在重合情况,其中集流体涂层材料的主要客户共 3家,直接客户数量较少。 因此,公司存在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未来如果主要客户因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因业务布局调整等原因减少或取消对公司产品的采购,或者因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主要客户流失,将对公司的盈利水平和业绩成长性产生不利影响。 9、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8,372.67万元、23,848.68万元、28,872.89万元和 29,005.79万元,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 18.02%、20.93%、22.93%和21.23%;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 20,252.75万元、21,052.09万元、20,373.79万元和 27,241.57万元,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 19.87%、18.47%、16.18%和 19.94%。未来随着公司营业收入和销售规模扩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可能继续增加。如果公司未能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实施严格管理,或客户信用状况发生恶化,则可能导致公司产生应收账款坏账、增加计提应收账款坏账,以及营运资金和现金流紧张,从而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盈利水平构成不利影响。 10、存货跌价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和库存商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余额分别为 12,282.99万元、10,237.60万元、9,655.82万元和 11,792.96万元,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 1,700.46万元、1,489.32万元、1,075.11万元和 1,104.73万元。如果未来出现生产成本增加、客户需求变更、履约期限延长等因素,或出现大额退换货、市场环境变化导致订单无法继续履约、产品价格下降等情况,可能导致增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从而对公司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11、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涂层材料的质量影响客户在铝箔等基材上涂覆的质量稳定性。如涂层材料不能与基材和客户的涂覆工艺良好适配,可能导致基材报废、影响客户涂覆效率等,造成直接客户的退换货、质量索赔和直接经济损失。此外,涂层材料的功能性要求多样,其功能性和质量稳定性对终端产品的性能和可靠性具有重要影响。如果因公司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终端产品出现质量缺陷或性能不达标,公司将面临被客户索赔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市场声誉等产生不利影响。 12、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变化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清远慧谷均已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报告期内享有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外,公司或子公司报告期内还享有其他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合计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4.40%、12.99%、13.27%和 13.19%。如果公司不能持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上调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税率,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变动,将会增加公司的所得税成本,并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 365.81万元、468.68万元、437.00万元和 83.14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3.52%、4.03%、2.65%和 0.68%。若未来政府补助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公司不再符合政府补助的条件,可能导致公司无法持续取得相关政府补助或者政府补助金额降低,对公司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直接材料是公司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的直接材料占比分别为82.14%、80.55%、83.23%和 83.47%。因此,原材料采购价格对公司营业成本、毛利率和盈利能力具有重要影响。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单体、树脂、溶剂等,原材料价格与原油、天然气、基础化工产品的价格相关联。2021年至 2022年上半年,受基础化工工厂停工、原油价格大幅上涨、风电行业景气度达到历史高点强烈刺激环氧树脂需求等特殊因素影响,2021年和2022年上半年溶剂以及丙烯酸、有机硅、环氧等单体和树脂原材料价格快速上涨;此后,随着原油价格回落、化工产品新增产能陆续释放及原有产能恢复,上述原材料价格自 2022年下半年起呈下降趋势。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可比类别的市场价格走势如下: 数据来源:卓创资讯 假设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原材料价格分别上升 5.00%和 10.00%的情况下,2024年公司毛利率水平将分别下降 2.46个百分点和 4.92个百分点,将对发行人盈利水平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出现回升,将对公司产品的毛利率、公司盈利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2、主要产品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家电、包装、新能源、电子等应用领域,上述行业的市场需求呈增长趋势,应用场景也不断拓展。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如未来行业新进入者增加,行业整体产能增长明显高于下游需求,或下游客户基于降本诉求而降低了对功能性材料的性能要求,将加剧市场竞争,从而对公司市场份额、盈利水平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3、贸易和关税政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来自境外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779.18万元、1,701.52万元、2,839.67万元和 1,925.74万元,占比分别为 1.19%、2.38%、3.50%和 3.91%,占比较小;且公司不存在直接对美国客户的销售,亦不存在对美国供应商的直接采购。但由于全球经济和供应链已深度绑定,公司原材料与原油、天然气、基础化工产品的价格相关联,公司产品最终应用领域如空调、金属包装、新能源电池、LED器件、数码喷印产品等存在一定规模的出口,如未来关税政策持续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扰动全球供应链,为全球及国内经济增长带来更多的不确定性,进而造成公司原材料价格波动、客户需求量减少,影响公司所处行业的景气度,从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新兴应用领域发展不及预期风险 公司集流体涂层材料主要应用于磷酸铁锂正极集流体等,终端应用场景为新能源汽车电池和储能电池;公司光电涂层材料可用于 Mini LED封装。 在新能源领域,磷酸铁锂电池是新能源汽车电池和储能电池的主要技术路线,但受制于能量密度、客户偏好等原因,在新能源汽车电池和储能电池仍存在三元锂电池、固态电池等技术路线。如果磷酸铁锂电池的市场占有率和渗透率下降,可能对公司集流体涂层材料的市场空间和收入增长造成负面影响。 在显示技术领域,与 LCD和 OLED技术相比,Mini/Micro LED在亮度、对比度、寿命、反应时间、运行温度、功耗以及可视角度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目前 Mini/Micro LED尚处于产业化起步阶段,具有显示模组生产成本较高、良率较低,以及终端产品销售价格较高等特点。在 LED直显、LCD和 OLED等多种技术路线并存的市场环境中,如 Mini/Micro LED的成本下降、良率提升无法适应市场需求,则可能面临市场渗透率及市场规模增长不及预期的风险,对公司光电涂层材料的市场空间和收入增长造成负面影响。 (三)其他风险 1、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主要用于产能扩张,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的产能将分别增加 5万吨和 8万吨,其中新增涂层材料产能用于对外销售,新增功能性树脂主要用于配套涂层材料产能。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产能增幅较大,特别是在新能源领域涂层材料的新增产能较多,占 8万吨新增涂层材料产能的 61.25%。此外,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涉及的产品如金属包装领域涂层材料、新能源领域涂层材料、电子领域涂层材料,同行业企业亦在实施扩产规划,对公司未来的市场开拓能力、产品迭代和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公司在决策过程中经过了认真的可行性分析,但如果公司市场拓展不力、新产品产业化不及预期,或公司产品下游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募投项目的新增产能将不能得到充分消化,长期资产投资将为公司带来大额的资本支出以及折旧摊销费用,降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股东回报率。 2、发行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的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投资者对公司的价值判断等多种因素影响。本次公开发行可能存在投资者认购不足、发行对象人数不足,以及其他触发相关法律法规而导致发行失败的情形,公司将面临发行失败的风险。 3、股价波动的风险 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不仅受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宏观经济状况、投资者心理预期和投资信心、股票供需关系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基于上述不确定性因素的存在,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会脱离其实际价值而产生波动,存在投资风险。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 戴顺,保荐代表人,证券执业编号:S1010720090008,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负责或参与了当升科技非公开、锡业股份非公开、华友钴业非公开、晶澳科技非公开、国元证券非公开、中国核电可转债、华友钴业可转债、鹿山新材可转债、皖能电力重组、华友钴业重组、鹿山新材 IPO、宏柏新材 IPO、永和股份 IPO、晶澳科技可转债等项目工作。其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李宁,保荐代表人,证券执业编号:S1010719050005,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球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执行总经理,曾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成员完成了江瀚新材 A股 IPO、信德新材 A股 IPO、宝丰能源 A股 IPO、三棵树 A股 IPO、大唐环境 H股 IPO、方正证券 A股 IPO、天宜上佳非公开、晶澳科技非公开、恩捷股份可转债、靖远煤电可转债、节能风电可转债、国投电力非公开、三棵树非公开、通源石油非公开、晶澳科技可转债、龙源电力吸收合并 ST平能项目、国电电力 2017重大资产重组、桂冠电力 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中纺投资 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工作。2025年 5月 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34号,对李宁予以监管警示;除此以外,李宁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中信证券指定卢秉辰作为慧谷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项目协办人,指定封硕、邓畅、范朝荣、陈梓延、汪振涛、吴力健、孙倩作为慧谷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项目组成员。 卢秉辰,证券执业编号:S1010119040105,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球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总裁,曾先后参与了瑞达期货 IPO项目、晶科能源 IPO项目、长江电力 GDR、合盛硅业非公开发行项目、晶澳科技非公开发行项目、新宙邦可转债项目、晶澳科技可转债项目,三峡水利重大资产重组、方大集团可交债项目等。其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项目人员联系方式 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执业情况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21层 联系电话:010-60837212 三、保荐人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一)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本保荐人通过全资子公司中证投持有公司 147.51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的比例为 3.12%。 除此之外,本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未持有发行人或重要关联方股份。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本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情况 除可能存在少量、正常的二级市场证券投资外,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发行人或其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未持有本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三)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本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权益及在发行人处任职等情况。 (四)保荐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本保荐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本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四、保荐人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一)内核程序 中信证券设内核部,负责本机构投资银行类项目的内核工作。本保荐人内部审核具体程序如下: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