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远洋(920571):关联交易公告

时间:2026年03月12日 18:59:07 中财网
原标题:国航远洋: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920571 证券简称:国航远洋 公告编号:2026-032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翼达低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翼达公司”)为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航远洋”、“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推进翼达公司核心业务布局,解决海上船舶物资配送行业痛点,翼达公司拟委托关联方福建省鲸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鲸航网络”)开展“国远 e达小程序项目”技术开发工作,本次交易构成偶发性关联交易。


(二)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6年 3月 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关联董事 2名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福建省鲸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B区 11号楼415、416室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 6月 30日
法定代表人:黄晓华
实际控制人:王鹏
注册资本:10,000,000元
实缴资本:200,000元
主营业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等软件与信息技术相关服务
关联关系:王鹏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根据协议约定,结合市场同类软件技术开发服务的公允价格水平协商确定,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按照市场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翼达公司委托鲸航网络开展“国远 e达小程序项目”技术开发工作,涵盖登录注册、配送服务、订单管理、无人机管理、系统管理等核心功能模块,并预留外部服务、无人机调度等拓展接口,满足海上无人机物流配送的全流程运营需求。本次技术开发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 188,750.00元(大写:壹拾捌万捌仟柒佰伍拾圆整)。本项目开发实施完成后,翼达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按协议约定的费用标准向鲸航网络采购后续开发服务。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翼达公司委托关联方鲸航网络开展“国远 e达小程序项目”技术开发,属于公司围绕海上物流与航运数字化发展的正常经营行为,交易价格经公允协商确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1)业务布局方面:本次项目是翼达公司推进海上无人机物资配送业务的重要配套,建成后将搭建海上无人机物流配送全流程数字化运营体系,填补近海无人机海上配送的数字化服务空白,夯实公司在海上智能物流与航运融合领域的业务基础,为培育新业务增长点提供数字化支撑。

(2)运营效率方面:小程序上线后可实现海上无人机物资配送业务标准化、数字化管理,优化配送作业流程,降低燃油、人工、停港等综合运营成本,提升海上应急物资快速配送能力,提高公司航运及相关业务整体运营效率。

(3)合规运营方面:项目开发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符合浙江省相关作业指引,确保业务依法合规开展,有效降低运营合规风险。

(4)财务及独立性:方面本次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偶发性交易,公司主营业务保持独立,不会因此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经营能力。

综上,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3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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