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重机(60076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关联交易预测情况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关联交易预测情况 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重机”或“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 ”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中航重机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母公司
二、2025年度关联方交易的执行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情况的议案》,公司预计20251,855,000 2025 839,579 年度发生关联交易 万元, 年公司实际发生关联交易 万元, 完成年度预测数的45.26%。具体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公司目前执行的《综合服务协议》《产品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设备融资租赁协议》《供应及生产辅助框架协议》等5个交易协议为2007年制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至今未发生改变;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于2023年10月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房屋租赁协议》系与关联方按照不高于同等条件下租赁给第三方的市场价格确定;《金融服务协议》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四、2026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测 2026年度公司将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协议执行,2026年关联交易总额预计1,500,000万元,关联交易的项目及金额预测如下: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持续正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加快公司发展,增强公司竞争力,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所必不可少的。关联交易价格是依据市场条件公允合理确定,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6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关联交易预测情况的议案》,关联方董事褚林塘、徐洁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意见: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在自愿和诚信的原则下进行,必要性和持续性的理由合理、充分,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符合投资者利益和公司价值最大化的基本原则。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2、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航重机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发生,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预测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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