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光电(300323):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03月13日 19:45:35 中财网
原标题:华灿光电: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8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义乌和谐芯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义乌和谐芯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谐芯光”)。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主动减持。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后,和谐芯光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1,149,84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9%,其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和谐芯光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下降至4.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义乌和谐芯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苏福路126号
注册资本139,200万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珠海和谐卓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6年6月16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28DXJR0B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以上经营范围未经金融等行 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 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出资人浙江义乌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持股46.70%、宜兴 光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4.48%、和谐浩数投资管理(北 京)有限公司持股18.68%、北京光控浦益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持股0.07%、珠海和谐卓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持股0.07%。
(二)权益变动方式与数量
1、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9月16日,和谐芯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013,200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2331%,持股比例由11.2331%降至10.0000%。

2、2025年9月24日至2026年1月16日,和谐芯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7,945,900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11%,持股比例由10.0000%减少至8.8943%。

3、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2月25日,和谐芯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139,400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93%,持股比例由8.8943%减少至7.9615%。

4、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3月6日,和谐芯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7,704,512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09%,持股比例由7.9615%减少至6.8706%。

5、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11日,和谐芯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6,492,700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02%,持股比例由6.8706%减少至5.8544%。

6、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3日,和谐芯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867,484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85444%,本次权益变动后,和谐芯光持有公司81,149,84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99999%,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 间(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数量占总 股本比例(%)
和谐芯光集中竞价2025/9/24-2026/3/138.50-13.6681,149,9965.00000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 (股)占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和谐芯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2,299,84310.0000081,149,8474.99999
合计162,299,84310.0000081,149,8474.99999 
二、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集中竞价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后,和谐芯光持有公司81,149,84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99999%,其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股东和谐芯光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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