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高速A(000429):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简称:粤高速A、粤高速B证券代码:000429、200429公告编号:2026-004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利通广场45、46楼办公物业租赁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向广东利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利通广场自编楼层45、46层全层单元作为办公场所使用,租期2年,自2026年5月5日至2028年5月4日。其中:2026年5月5日至2027年5月4日期间月租金单价标准为202元/㎡,2027年5月5日至2028年5月4日期间月租金单价标准为208.04元/㎡。 广东利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本公司控股母公司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按审议关联交易程序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利通广场45、46楼办公物业租赁合同的议案》,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程锐先生、曾志军先生、邬贵军先生、姚学昌先生回避了表决。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金额为2,266.40万元,占本公司2025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111,610.10万元的0.20%。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参见第一部分内容。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基于平等和公开原则,通过相互协商,从而确定价格。 五、续租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甲方):广东利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承租人(乙方):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公司租用利通广场规划楼层44层全层、43层全层单元(自编第46层全层、45层全层单元)的物业作为办公场所。 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利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266.40万元(含本次关联交易)。 2026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或有重要影响的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9,462.39万元(含本次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利通广场45、46楼办公物业租赁合同的议案》。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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