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芯朋微(688508):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和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03月13日 21:26:07 中财网
原标题:芯朋微: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和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担保和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国泰海通”)作为正在履行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朋微”、“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芯朋微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和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等,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苏州博创、无锡安趋和深圳芯朋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预计担保额度分配如下:

被担保方提供担保额度(亿元)
苏州博创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2
无锡安趋电子有限公司1
深圳芯朋电子有限公司0.50
合计3.50
上述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如在本次额度预计的授权期间内发生新设立或收购各级全资子公司的,对该等公司提供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提高资金周转效率、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拟为子公司苏州博创、无锡安趋提供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对外担保。

前述担保仅限于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不包括为公司及子公司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

前述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留置、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最高额担保及适用法律法规项下的其他担保形式。前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担保总额不等于实际担保金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取决于被担保的债务人与相关交易方的实际债务金额。具体担保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担保单位被担保单位担保额度
公司苏州博创30,000
 无锡安趋10,000
合计40,000 
注:上述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子公司和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如在本次额度预计的授权期间内发生新设立或收购各级子公司的,对该等公司提供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

根据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商品销售、原材料采购等采购业务及其他相关业务的开展中相互提供无固定金额的经营类担保。此类担保系根据部分客户/供应商/交易方的要求提供,仅限于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不包括为公司及子公司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前述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留置、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及适用法律法规项下的其他担保形式。此类担保未约定具体的担保债务金额,担保范围涵盖被担保的债务人在相关业务项下的付款义务及责任。此类无固定金额的经营类担保的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苏州博创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博创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公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芯朋微持股100%  
法定代表人易扬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673014968T  
成立时间2008-03-14  
注册地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集贤街89号独墅 湖数字经济产业园7幢1801室  
注册资本6,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研发、销售:半导体集成电路及半导体分立器件、电子产品、计算机 软硬件;销售:仪器仪表、普通机械、电器机械、五金交电;提供相 关技术服务;从事上述商品和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5 年1-12月(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489,656,240.89450,127,292.06
 负债总额123,116,264.79121,498,556.56
 资产净额366,539,976.10328,628,735.50
 营业收入413,026,865.85217,520,476.33
 净利润36,989,487.148,616,459.63
2、无锡安趋电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无锡安趋电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公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芯朋微持股100%
法定代表人张立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1Q1YP93G

成立时间2017-08-08  
注册地无锡市新吴区长江路16号芯朋大厦10楼  
注册资本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半导体分立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 软硬件的开发、销售;仪器仪表、普通机械及设备、电器机械、五金 产品的销售;技术服务;自营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5 年1-12月(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111,126,907.7391,296,042.74
 负债总额24,932,434.5917,400,560.44
 资产净额86,194,473.1473,895,482.30
 营业收入100,093,375.76108,550,478.21
 净利润12,093,230.8114,437,033.24
3、深圳芯朋电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芯朋电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公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芯朋微持股100%  
法定代表人薛伟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91886367T  
成立时间2012-03-12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同发南路天珑移动总部大厦1008  
注册资本1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机电产品的设计、开发与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 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电子元器件制造;集 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 计及服务;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 无。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5年 1-12月(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31,236,314.3451,389,878.49
 负债总额18,060,107.0935,138,675.51
 资产净额13,176,207.2516,251,202.98
 营业收入126,364,410.20148,802,216.10
 净利润-1,486,228.3110,078,788.21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就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就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预计额度仅为公司拟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和签约时间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融资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要,上述担保事项是公司为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预计担保。本次公司对子公司担保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缓解子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有助于子公司的持续发展。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系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需要、提高资金周转效率、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并结合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审议情况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基于对全资子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符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而做出的合理预估,公司正常、持续经营,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经营发展和扩大业务规模的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该议案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的总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051.99万元,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及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员工租房的担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3.34%和4.05%。除此之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七、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经过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事项是为满足经营发展和扩大业务规模的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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