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芯朋微(688508):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和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担保和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国泰海通”)作为正在履行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朋微”、“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芯朋微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和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等,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苏州博创、无锡安趋和深圳芯朋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预计担保额度分配如下: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提高资金周转效率、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拟为子公司苏州博创、无锡安趋提供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对外担保。 前述担保仅限于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不包括为公司及子公司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 前述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留置、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最高额担保及适用法律法规项下的其他担保形式。前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担保总额不等于实际担保金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取决于被担保的债务人与相关交易方的实际债务金额。具体担保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根据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商品销售、原材料采购等采购业务及其他相关业务的开展中相互提供无固定金额的经营类担保。此类担保系根据部分客户/供应商/交易方的要求提供,仅限于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不包括为公司及子公司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前述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留置、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及适用法律法规项下的其他担保形式。此类担保未约定具体的担保债务金额,担保范围涵盖被担保的债务人在相关业务项下的付款义务及责任。此类无固定金额的经营类担保的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苏州博创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
就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就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预计额度仅为公司拟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和签约时间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融资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要,上述担保事项是公司为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预计担保。本次公司对子公司担保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缓解子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有助于子公司的持续发展。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系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需要、提高资金周转效率、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并结合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审议情况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基于对全资子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符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而做出的合理预估,公司正常、持续经营,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经营发展和扩大业务规模的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该议案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的总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051.99万元,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及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员工租房的担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3.34%和4.05%。除此之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七、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经过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事项是为满足经营发展和扩大业务规模的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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