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股份(300650):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太龙股份: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股份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TecnonElectronicsCo.,Ltd. (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角江路吴宅园区)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446号天风证券大厦20层) 二〇二六年三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签名: 庄占龙 黄国荣 杜艳丽 汪莉 王荔红 胡学龙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23,106,546股 2、发行价格:7.79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179,999,993.34元 4、募集资金净额:175,520,270.19元(扣除发行费用4,479,723.15元)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 23,106,546 、上市数量: 股 2、上市时间:2026年3月20日 3、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4、股价安排: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庄占龙先生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算。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需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目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1 特别提示.............................................................................................................................2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2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2 三、限售期安排.............................................................................................................2 目录....................................................................................................................................3 释义.....................................................................................................................................5 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6 第二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7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7 三、发行时间.................................................................................................................9 四、发行方式.................................................................................................................9 五、发行数量.................................................................................................................9 六、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10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11 八、限售期...................................................................................................................11 九、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12 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13十一、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13 十二、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13 十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16十四、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17第三节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18 第四节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19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19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20 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20四、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20 五、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21 六、对公司治理的影响...............................................................................................21 七、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21八、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21 九、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的影响...............................................21十、财务会计信息分析...............................................................................................22 第五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26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26 二、发行人律师...........................................................................................................26 三、审计及验资机构...................................................................................................26 第六节保荐人上市推荐意见..........................................................................................28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28 ...................................28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第七节其他重要事项......................................................................................................29 第八节备查文件..............................................................................................................30 一、备查文件目录.......................................................................................................30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30 释义
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 (一)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4年3月22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2024 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4年5月10日,发行人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4年8月6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9月20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事项等相关议案。 2025年4月18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同意注册批复有效期届满之日,即延长至2026年4月13日。 2025年5月6日,发行人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6年2月9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事项等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5年2月28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5年4月14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775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发行过程 2024年3月22日,公司与本次发行对象庄占龙先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2024年8月6日,公司与庄占龙先生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2024年9月20日,公司与庄占龙先生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2026年2月9日,公司与庄占龙先生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对本次发行的认购价格、认购数量、认购方式、限售期等进行了详细约定。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6年3月4日向本次发行对象庄占龙先生发出《缴款通知书》。 截至2026年3月4日,庄占龙先生已按照《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认购款的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26年3月5日出具了《关于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证报告》(华兴验字[2026]24007080148号)。根据该报告,截至2026年3月4日止,庄占龙先生缴纳的认购资金合计179,999,993.34元已划入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 2026年3月5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上述认购资金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2026年3月5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3月5日出具了《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6]24007080158号)。根据该报告,截至2026年3月5日10时止,发行人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106,546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79,999,993.34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479,723.15元,太龙股份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520,270.19元,其中增加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23,106,546.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52,413,724.19元。 三、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时间为:2026年3月4日。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3,106,546股,由庄占龙先生全额认购,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有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775号)的相关要求,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23,106,546股的70%。 六、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4年3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最初确定的本次发行股票价格为7.9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发行人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发行人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18,296,1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8,731,845.0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以下简称“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 发行人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发行人进行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发行人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发行人以2024年6月30日的总股本218,296,1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4,365,922.5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以下简称“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发行人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发行人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18,296,1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6,548,883.7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以下简称“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 发行人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发行人以202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218,296,1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4,365,922.5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以下简称“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根据上述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根据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7.79元/股,具体计算如下:P1=P0-D=7.90元/股-0.04元/股-0.02元/股-0.03元/股-0.02元/股=7.79元/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定价发行,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79元/股,最终发行数量为23,106,546股,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999,993.34元。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79,999,993.3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479,723.1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520,270.19元,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总额上限180,000,000.00元,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上限179,999,993.34元。 八、限售期 庄占龙承诺,本次发行完成后,其本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算。若所认购股份的限售期与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不相符,则限售期将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6年3月4日向本次发行对象庄占龙先生发出《缴款通知书》。 截至2026年3月4日,庄占龙先生已按照《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认购款的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26年3月5日出具了《关于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证报告》(华兴验字[2026]24007080148号)。根据该报告,截至2026年3月4日止,庄占龙先生缴纳的认购资金合计179,999,993.34元已划入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 2026年3月5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上述认购资金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3月5日出具了《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6]24007080158号)。根据该报告,截至2026年3月5日10时止,发行人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106,546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79,999,993.34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479,723.15元,太龙股份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520,270.19元,其中增加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23,106,546.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52,413,724.19元。本次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按照《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联合保荐人(主承销商)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
2026年3月11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二、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庄占龙,其基本情况如下: 庄占龙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501041968********,住所为厦门市思明区东浦路****。1990年8月至2002年6月历任福建省农科院稻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厦门外商投资服务中心经理,2002年6月至2011年12月任厦门太龙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厦门中加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07年9月至2012年12月任太龙有限执行董事兼经理,2012年12月至2021年11月任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2021年11月至2024年10月任发行人董事长,2024年10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庄占龙先生持有公司48,238,860股股票,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2.10%,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后,庄占龙先生合计持股71,345,406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55%,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实际控制人庄占龙拟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该行为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涉及的相关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股东会审议本次发行涉及的相关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上市公告书披露前十二个月内,庄占龙先生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系公司作为被担保方接受庄占龙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进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详细情况请参阅发行人登载于深交所的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庄占龙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发行对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庄占龙先生作为发行对象,以其自有或自筹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因此无需履行相关私募备案程序。 (五)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保荐人(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专业投资者Ⅰ、专业投资者Ⅱ及专业投资者III,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C1、C2、C3、C4、C5。 太龙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R3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C3及以上的普通投资者均可认购。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对本次发行对象庄占龙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庄占龙属专业投资者Ⅱ,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六)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庄占龙先生已就认购资金来源作出如下承诺:“本人用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所使用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资金、结构化融资等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将公司及其除本人外的其他关联方之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及其除本人外的其他主要股东直接或间接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本人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代持股权或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 十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 核的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775号)的要求,符合向深交所报备通过的《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已向深交所报备通过的《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要求。 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相关备案或登记程序。发行对象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本次发行对象庄占龙先生认购资金来源为其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资金、结构化融资等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将公司及其除庄占龙先生外的其他关联方之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及其除庄占龙先生外的其他主要股东直接或间接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庄占龙先生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代持股权或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四、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 意见 根据《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次发行已取得发行人内部有效批准及授权,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意见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缴款通知书》、发行人与发行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过程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结果公平公正、合法有效;本次发行之认购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节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026年3月11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太龙股份;证券代码为:300650;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庄占龙本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算。若所认购股份的限售期与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不相符,则限售期将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节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假设以上述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持股情况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将增加23,106,546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将新增23,106,546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总股本数量将由218,296,126股增加为241,402,672股。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占龙的持股比例将有所提升,控股地位保持不变,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 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发行人本次发行对象庄占龙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本次发行前后,庄占龙先生持股数量由48,238,860股变为71,345,406股。除庄占龙先生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认购,直接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四、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同时增加,负债总额不变,资产负债率水平有所下降,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缓解资金压力,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不涉及对公司现有业务的整合,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六、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行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七、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 若公司拟调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八、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会发生变化,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占龙,因此,庄占龙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将构成关联交易。除此之外,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因本次发行而新增关联交易。 九、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的影响 以2024年度、2025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及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9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基准,并考虑本次发行新增净资产,以本次发行后股本全面摊薄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十、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①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②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③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④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⑤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净额,2025年1-9月数据经过了年化处理;⑥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净额,2025年1-9月数据经过了年化处理;⑧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⑨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编制。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211,750.08万元、207,127.66万元、207,471.19万元和211,146.31万元,整体规模保持稳定,波动幅度在2%以内,体现出公司资产运营的稳健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98,200.93万元、84,863.98万元、80,953.96万元和81,244.93万元,呈现下降趋势,负债规模的合理2022 113,549.15 控制有效降低了公司财务风险。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从 年末的 万 元增长至2025年9月末的129,901.38万元,报告期内增长14.40%,主要得益于各年度净利润的持续积累。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6.38%、40.97%、39.02%和38.48%,呈现逐年下降态势,偿债能力较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54倍、2.07倍、1.84倍和1.84倍,速动比率分别为0.89倍、1.35倍、1.34倍和1.31倍,短期偿债能力充足,能够有效覆盖流动负债。综合来看,公司偿债能力整体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3、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9.27次、8.73次、8.49次和7.28次,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97次、5.20次、6.45次和7.47次。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呈现小幅下降趋势,存货周转率呈现持续上升态势,营运能力指标总体保持稳定,无大幅波动;公司已建立完善的供应链管理、生产管理和销售回款管理制度,业务运营环节效率良好。 4、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23,535.33万元、264,459.02万元、响营业收入有所下降,2025年1-9月已呈现恢复性增长态势。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456.29万元、4,283.48万元、5,116.22万元和3,835.91万元,净利润水平与营业收入波动趋势基本一致,公司盈利能力稳定,营收规模逐步恢复,盈利质量较高。 第五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保荐代表人:章琦、张兴旺 项目协办人:殷涛 项目组成员:何朝丹、成怡 办公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446号天风证券大厦20层 联系电话:021-60256011 联系传真:021-60255077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韩炯 经办律师:陈军、郭珣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联系传真:021-31358600 三、审计及验资机构 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童益恭 经办注册会计师:刘见生、江玲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6F-9F 联系电话:0591-87852574 联系传真:0591-87840354 第六节保荐人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天风证券签署了《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 天风证券作为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已指派章琦、张兴旺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章琦女士,现任天风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业务董事,硕士研究生学历,保荐代表人。主要负责及参与的项目包括华软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泰桥梁再融资、中泰桥梁重大资产重组、丽鹏股份控制权变更、禾盛新材控制权变更、协创数据IPO、百通能源IPO等项目,熟悉证券市场相关政策法规,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从业经验,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