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院(30021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26-003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9,223,79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3.27%,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自2026年4月9日起至2026年7月8日止),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7,49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近日,公司收到胡醇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醇先生的基本情况 (单位:股)
1、减持股东名称:胡醇 2、拟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通过协议转让取得的股份。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4、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490,900股,6、减持期间:自公司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如存在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情况,减持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胡醇先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任何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已履行。 胡醇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还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期间届满后,在发行人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承诺已履行。 胡醇先生于2024年2月22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自愿承诺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承诺已履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醇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胡醇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 241,732,891 、本次减持计划最大限度实施后,胡醇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不低于 五、备查文件 1、胡醇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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