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洪汇新材(002802):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因公司注销回购股份被动增加至30%以上暨免于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03月17日 09:56:52 中财网
原标题:洪汇新材: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因公司注销回购股份被动增加至30%以上暨免于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1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因公司注销回购股份被动增加至30%
以上暨免于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完成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公司已注销回购股份1,056,10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182,301,990股减少至181,245,89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8,230.199万元变更为18,124.589万元,由此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29.99%被动增加至30.16%。

2、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9月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5.9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和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和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9)。

2025年9月15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3,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7%,最高成交价为13.0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9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600,012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回购期限内,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1月4日、2025年12月2日、2026年1月6日、2026年2月3日、2026年3月2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2025-056、2025-057、2026-001、2026-004、2026-005)。

截至2026年3月4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2025年9月5日至2026年3月4日),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56,1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58%,最高成交价为13.0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3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3,497,198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上述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6年3月13日完成,回购股份的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额、股本结构相应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二、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82,301,990股减少至181,245,890股。公司控股股东无锡锡港启兴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锡港启兴”)持有公司股份54,672,366股,持股数量保持不变,持股比例将由29.99%被动增加至30.16%,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锡港启兴54,672,36629.99%54,672,36630.16%
其他股东127,629,62470.01%126,573,52469.84%
合计182,301,990100%181,245,890100%
三、其他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权控制关系结构未发生实质性变化,锡港启兴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免于发出要约。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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