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智控(300643):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643 证券简称:万通智控 公告编号:2026-003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杭州万通智控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00,495,279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43.6129%)的公司控股股东杭州万通智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万通控股”)拟自本公告披露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集合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625,0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0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2.0072%)。 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杭州万通控股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告知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杭州万通控股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股份。 2、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下同);若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截止本公告之日,杭州万通控股严格履行了此前做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杭州万通控股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相关规定的情况。 3、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情形。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杭州万通控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持续关注其减持股份情况,并根据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杭州万通控股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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