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天热电(000692):全胜热电项目压力容器安全性能和金属监督检验技术服务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6-18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胜热电项目压力容器安全性能和金属监督检验 技术服务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规范投资项目沈阳全胜2×350MW热电项目锅炉、汽轮机、压力容器等重要设备制造、安装阶段的安全性能质量检验工作,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天热电”或“公司”)决定委托第三方监督检验机构开展该项目重要设备的安全性能及金属监督检验工作。 本次交易价格为294.3620万元,主要用于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汽轮机主要部件、发电机主要部件等现场设备安装前制造质量的金属监督检验工作,以及现场安装质量抽检。本次技术服务将委托润电能源科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电科学”)来实施。本次交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全胜热电有限公司全权承接与实施。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60%,经测算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公司与同一相关关联人交易金额累计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超过5%。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已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上述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了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胜热电项目压力容器安全性能和金属监督检验技术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批准,关联股东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情况 名称:润电能源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正光北街40号华能河南大厦;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光; 注册资本:600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7月30日; 主营业务:能源科学技术研发与创新、专业技术服务、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等;股东结构:华润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持股80%,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原董事王化冰(离职时间未超过12个月)担任润电科学的董事,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关联方经营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润电科学资产总额24,646.38万元,净资产8,761.85万元,负债总额15,884.53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265.59万元,利润总额4,605.53万元,净利润4,126.8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润电科学资产总额20,289.35万元,净资产8,854.95万元,负债总额11,434.40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8,801.01万元,利润总额224.49万元,净利润93.1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其他 润电科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委托润电科学实施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和金属监督检验技术服务,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汽轮机主要部件、发电机主要部件等现场设备安装前制造质量的金属监督检验工作,以及现场安装质量抽检等。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294.3620万元,经过守正采购交易平台公开招标,综合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价格得分后经评标委员会确定。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就上述交易拟定了服务合同待签署。本次交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全胜热电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沈阳全胜热电有限公司 乙方:润电能源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沈阳全胜2×350MW热电项目压力容器安全性能和金属监督检验技术服务采购 1.服务方式: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现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汽轮机、发电机、主要钢结构等重要受监金属部件等监检工作。 2.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贰佰玖拾肆万叁仟陆佰贰拾元整(小写:¥2,943,620.00);不含税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贰佰柒拾柒万柒仟元整(小写:¥2,777,000.00);增值税税率为6%。 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调整本合同税率并按调整后的税率开具发票,同时按“合同不含税价格不变”的原则调整合同含税价格。 3.收到检验方履约保函后,检验方按合同要求提供的符合规定的经委托方财务部门同意的等额专用增值税发票后30天内,委托方向检验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 4.#1机组检验结束,提交检验报告,并经委托方认可、提交符合规定的经委托方财务部门同意的等额专用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 5.#2机组检验结束,提交检验报告,并经委托方认可、提交符合规定的经委托方财务部门同意的等额专用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 6.#1、#2机组均通过168小时试运一年后,无检验问题,并经委托方认可、提交符合规定的经委托方财务部门同意的等额专用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 7.本合同生效后,非因委托方过错,检验方单方要求终止或解除本合同,或因检验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应按合同总价20%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旨在规范沈阳全胜2×350MW热电项目锅炉、汽轮机、压力容器等重要设备制造、安装阶段的安全性能质量检验工作,确保项目安全性能与质量水平全面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为项目稳定投产、安全运行筑牢基础。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投资项目建设的质量保证。 七、与同一相关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与同一相关关联人十二个月内累计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了专门会议(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会议),对公司本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全胜热电项目压力容器安全性能和金属监督检验技术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为规范公司全胜2×350MW热电项目锅炉、汽轮机、压力容器等重要设备制造、安装阶段的安全性能质量检验工作而展开的。该等检验工作是热电项目设备安全合规投运的法定必要环节,直接关系到项目建设质量、生产运营安全及后续合规验收,系公司项目建设所需,具有充分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本次关联交易是在经过守正采购交易平台公开招标,综合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价格得分后经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方的前提下形成的,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其他 为提高办理效率,董事会将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经理层在前述交易限定条件内,根据实际情况实施本次交易,包括与关联方商洽具体实施事宜、签订相关合同等。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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