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派克新材(605123):派克新材:关于2025年利润分配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3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 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在2026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并制定和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层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52,374,397.6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22,538,485.78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以及扣除上年分配的利润后,2025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783,065,347.32元;2025年母公司单体层面实现净利润为250,667,917.9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32,394,985.20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以及扣除上年分配的利润后,2025年母公司单体层面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791,215,367.04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按下列方案实施分配: 以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2,117.089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8元(含税),共计派发33,927,849.76元人民币,结合2025年半年度分配的60,585,446.00元(含税),全年共计派发94,513,295.76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7.45%;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可进行中期分红。 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业绩、未来业务发展、现金流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3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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