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预告]*ST春天(600381):青海春天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2025年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原标题:*ST春天:青海春天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2025年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在冬虫夏草销售业务方面,相关审计工作尚未结束,随着审计工作的开展,不排除公司部分冬虫夏草业务收入不符合业务收入确认条件或应当予以营业收入扣除的情形。一是,不排除部分冬虫夏草业务收入予以扣除。公司冬虫夏草业务2024年12月营业收入为 4,295.19万元,由于存在 12月集中销售且合同约定以分期付款方式结算销售款,年末形成大额应收账款的情形,从而扣除 12月份部分营业收入 4,111.15万元。2025年度公司冬虫夏草营业收入为18,897.84万元,应收账款余额为3,493.69万元,其中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10,397.87万元,占全年营业收入的55.02%,同时关注到第四季度新增客户12家,其产生的营业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的19.86%,2025年12月份营业收入2,310.16万元,不排除年审会计师在后续的审计过程中,结合审计结果综合判断将部分收入予以扣除的情形。二是,公司冬虫夏草客户和供应商存在在同一专业批发市场经营的情况,年审机构正在履行核查程序,不排除部分虫草业务收入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形。经核实,该业务客户青海汇珍堂商贸有限公司、青海祯壹堂商贸有限公司与该板块业务前十大供应商均在西宁玖鹰虫草批发市场经营,公司向青海汇珍堂商贸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为3,973.12万元,向青海祯壹堂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收入为1,572.65万元。年审机构正在履行核查程序,公司正在全力配合,相关审计工作尚未结束,不排除公司部分冬虫夏草业务营业收入不予确认或予以扣除的情形。三是,截止目前,公司尚未全部核实公司与前十大客户供应商资金流水情况以及相关资金是否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之间存在资金往来,尚不能确定是否存在资金闭环的情况。 ? 在酒水业务方面,相关审计工作尚未结束,随着审计工作的开展,不排除公司部分酒水业务营业收入不予确认或予以扣除的情形。经公司和年审会计师进一步核查,截至本回复日,公司测算酒水业务前20名经销商客户出库数量占采购数量的平均比例约为 76.57%。截止目前,年审会计师对公司酒水客户终端销售核查的家数比例约为45.83%,尚未全部核实公司与前十大客户供应商资金流水情况以及相关资金是否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之间存在资金往来,尚不能确定是否存在资金闭环的情况,不排除公司部分酒水业务营业收入不予确认或予以扣除的情形。 ? 关于预付投资款方面。截至本回复日,预付投资款尚未收回,如该预付投资款在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前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可能导致年审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 本公告涉及的2025年度数据均未经审计。 公司于2026年2月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26】0361号《关于青海春天 2025年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以下简称“工作函”),公司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以及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对《工作函》所关注事项进行核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1、关于收入确认合规性。你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3.43亿元至3.71亿元,其中第四季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 1.30亿元至 1.58亿元,实现大幅增长。请公司区分虫草、酒水、中药等业务板块:(1)列示营业收入以及同比变动情况,重点说明第四季度业绩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趋势;(2)列示各业务板块前十大客户、供应商信息以及当期业务往来情况,明确交易金额、资金流与货物流、商品的终端销售情况,充分核查前十大客户与前十大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3)逐一排查上市公司与前十大客户、前十大供应商资金流水情况,相关资金是否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董事、高管及其关联方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资金往来,是否存在资金闭环情况;(4)结合上述问题,说明上市公司营业收入确认的具体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是否存在为规避终止上市提前确认收入或不符合收入确认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发表意见,(1)充分核查商品的终端销售客户、比例、金额等情况,是否存在无法穿透核查情况及所采取的替代措施;(2)充分履行资金流水核查程序并充分说明,资金流水的核查范围和涵盖期间、核查程序、核查证据,在核查中是否受到限制及所采取的替代措施。 公司回复: (1)列示营业收入以及同比变动情况,重点说明第四季度业绩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趋势 一、酒水销售业务有关说明 (一)酒水业务营业收入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公司酒水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2,240.37万元,同比增加7,599.25 万元,增幅 163.74%。分季度来看,第一、二、四季度收入同比增长,第三季度同比下滑,其中第四季度收入3,472.83万元,同比变动比率达349.71%,增幅显著。 公司该板块业务在 2025年第四季度业绩大幅增长的核心原因在于 2024年同期可比数据异常低。2024年3月,公司酒水业务受媒体报道影响经营一度暂停,直至11月才全面恢复正常,为弥补前期缺口,部分产品在12月集中发货,加上2025年春节在1月份、终端销售时间较短,导致终端库存高。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在2024年第四季度将可能产生质疑的酒水业务收入调减 6,810.76万元,调整后账面收入为-1,390.73 万元,这一结果是会计审慎处理的体现,不能代表当期真实经营水平。调整前,2024年第四季度实际发货额为5,420.03万元,以此口径对比,2025年第四季度确认收入的金额同比有所下降,与行业整体趋势一致,因此2025年同比大幅增长主要是统计层面的基数效应,而非经营业绩的实质性跃升。 从行业规律来看,尽管2025年第四季度白酒行业整体趋势未明显向好,但第四季度至次年春节前仍是行业传统销售旺季,受元旦、春节等节日消费需求带动,终端动销和渠道补货意愿通常会有所增强。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酒水发货及收入环比二、三季度增长,符合此行业季节性规律。 在此基础上,公司通过主动经营策略调整,有效提振了渠道信心和市场活力。第四季度,公司加大了广告投放、线下品鉴会、团购客户专属优惠等营销活动力度,针对性提升品牌曝光度和终端动销效率;同时通过加强与经销商沟通等方式,修复了前期事件影响下的渠道信心,经销商订货积极性有所提高。叠加行业旺季的补货需求,多重因素共同推动了酒水业务的回暖,因此第四季度业绩增长具备合理性,与行业运行规律及公司经营实际相符。 二、冬虫夏草销售业务有关说明 (一)冬虫夏草业务营业收入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冬虫夏草销售业绩在第三、四季度出现大幅增长,主要受行业季节性规律和市场环境变化的共同影响。国内消费者有秋冬进补的传统消费习惯,每年中秋节前冬虫夏草等滋补药材开始进入消费旺季,并持续到春节后,因此行业销售旺季基本集中在每年第三、四季度和次年第一季度。2025年春节在1月,春节前的旺季销售时间较2024年(春节在2月)更短,且春节过后至下一个中秋节前为行业淡季,市场需求自然下降;同时,2024年下半年冬虫夏草市场价格波动下降,部分客户为控制销售节奏而保持较高库存,叠加当时市场消费意愿偏弱,导致公司2025年第一、二季度冬虫夏草销售同比明显下滑。 进入 2025年第三季度后,随着传统消费旺季到来,冬虫夏草消费需求逐步回升。 同时,冬虫夏草市场价格企稳,市场消费意愿出现恢复趋势,公司也针对性加大了该板块的销售推广和新客户开发力度,有效激活了市场活力。因此,公司冬虫夏草销售业绩在第三、四季度较前两个季度出现大幅增长,且第四季度收入同比实现 43.34% 的增长,这一变化既符合行业季节性规律,也与公司主动调整经营策略、适应市场环境变化的实际经营情况相符,具备合理性。 三、中成药销售业务的说明 (一)中成药业务营业收入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公司中成药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973.17万元,同比减少679.65万元,降幅 10.22%。上表分季度销售情况显示,呈现出前三季度承压、第四季度显著回升的特征。 公司中成药业务第四季度业绩大幅增长,主要由产品恢复性增长和行业季节性规律共同驱动。从产品结构看,第四季度中成药销售收入主要由虫草参芪膏和利肺片构成,其中虫草参芪膏自第三季度恢复经营后,在第四季度贡献销售收入 705.36万元,成为业务增长的重要增量;利肺片实现销售收入1,641.43 万元,同比增长33.63%,拉动销售整体增长。 利肺片的增长具备明确的合理性。2024年第四季度,利肺片主要销售区域上海因药品招标价格调整,导致终端供货受阻,销售受到严重影响,形成了较低的同比基数。 2025年,随着价格调整落地,终端供货和销售逐步恢复,同时冬季作为呼吸道疾病高发季节,利肺片 “驱痨补肺,镇咳化痰” 的适应症与市场需求高度契合,叠加终端需求回升,使得其销售收入同比及环比均实现显著增长。 综上,公司中成药业务第四季度的大幅增长,是核心产品经营恢复、价格调整影响消除以及行业季节性需求回升共同作用的结果,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也与行业规律和市场状况相匹配,具备合理性。 (2)列示各业务板块前十大客户、供应商信息以及当期业务往来情况,明确交易金额、资金流与货物流、商品的终端销售情况,充分核查前十大客户与前十大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 一、酒水销售业务板块 (一)酒水业务前十大客户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经公司逐一核查,上述客户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及资金闭环情况。上表客户5应收账款105万,系以前年度公司向其销售“凉露”“火露”产品形成,正在逐步回收中。 (二)酒水业务前十大供应商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冬虫夏草业务板块 (一)前十大客户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表中的客户均为冬虫夏草客户,冬虫夏草为贵重商品,其存储条件要求较高,销售大多为客户上门提货,合格品发出后不允许退、换货,在存货发出得到客户确认的时点视同控制权转移,确认收入(收入确认依据具体详见以下第(4)点的回复)。经公司逐一核查,上述客户与公司均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关系及资金闭环情况,与下表前十大供应商之间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关系。 (二)前十大供应商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中成药业务板块 (一)前十大客户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3)逐一排查上市公司与前十大客户、前十大供应商资金流水情况,相关资金是否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董事、高管及其关联方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资金往来,是否存在资金闭环情况 年审会计师尚未全部核实公司与前十大客户供应商资金流水情况以及相关资金是否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之间存在资金往来,尚不能确定是否存在资金闭环的情况。 (4)结合上述问题,说明上市公司营业收入确认的具体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是否存在为规避终止上市提前确认收入或不符合收入确认情况 公司营业收入的确认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 收入》的核心要求,从准则依据来看,公司以商品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的核心判断标准,在履行合同履约义务、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对于销售商品合同,因不满足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条件,公司在综合考虑收款权利、风险报酬转移、法定所有权转移、实物转移及客户接受等因素后,于客户取得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符合准则中 “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 的核心判断要求。 在具体业务层面,各板块均依据自身特点明确了收入确认的具体要求: 冬虫夏草业务:作为贵重商品,存储条件要求高,销售以客户上门提货为主,且约定合格品发出后不允许退、换货,因此在存货发出并得到客户确认的时点,视同控制权转移并确认收入。 中成药业务:主要通过医药商业公司销售,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方式,在商品发送至客户指定地址并经签收,或客户自提并现场核实数量及外观后确认收入;同时依据《药品管理法》规定,无质量问题不得退货,保障了收入确认的确定性。 酒水业务:区分不同销售模式执行统一原则:经销商模式下预收货款且协议约定不得退货,在商品送达并签收后确认收入;自营模式实行款到发货,在客户签收或自提核实后确认收入;电商模式则按平台惯例,在订单商品发出且系统状态显示完成后确认收入。 在冬虫夏草销售业务方面,相关审计工作尚未结束,随着审计工作的开展,不排除公司部分冬虫夏草业务收入不符合业务收入确认条件或应当予以营业收入扣除的情形。 一是,不排除部分冬虫夏草业务收入予以扣除。公司冬虫夏草业务 2024年 12月营业收入为 4,295.19万元,由于存在 12月集中销售且合同约定以分期付款方式结算销售款,年末形成大额应收账款的情形,从而扣除 12月份部分营业收入 4,111.15万元。 2025年度公司冬虫夏草营业收入为18,897.84万元,应收账款余额为3,493.69万元,其中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10,397.87万元,占全年营业收入的55.02%,同时关注到第四季度新增客户12家,其产生的营业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的19.86%,2025年12月份营业收入2,310.16万元,不排除年审会计师在后续的审计过程中,结合审计结果综合判断将部分收入予以扣除的情形。二是,公司冬虫夏草客户和供应商存在在同一专业批发市场经营的情况,年审机构正在履行核查程序,不排除部分虫草业务收入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形。经核实,该业务客户青海汇珍堂商贸有限公司、青海祯壹堂商贸有限公司与该板块业务前十大供应商均在西宁玖鹰虫草批发市场经营,公司向青海汇珍堂商贸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为3,973.12万元,向青海祯壹堂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收入为1,572.65万元。年审机构正在履行核查程序,公司正在全力配合,相关审计工作尚未结束,不排除公司部分冬虫夏草业务营业收入不予确认或予以扣除的情形。三是,截止目前,公司尚未全部核实公司与前十大客户供应商资金流水情况以及相关资金是否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之间存在资金往来,尚不能确定是否存在资金闭环的情况。 在酒水业务方面,相关审计工作尚未结束,随着审计工作的开展,不排除公司部分酒水业务营业收入不予确认或予以扣除的情形。经公司和年审会计师进一步核查,截至本回复日,公司测算酒水业务前20名经销商客户出库数量占采购数量的平均比例约为76.57%。截止目前,年审会计师对公司酒水客户终端销售核查的家数比例约为45.83%,尚未全部核实公司与前十大客户供应商资金流水情况以及相关资金是否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之间存在资金往来,尚不能确定是否存在资金闭环的情况,不排除公司部分酒水业务营业收入不予确认或予以扣除的情形。 年审会计师审计意见 (1)充分核查商品的终端销售客户、比例、金额等情况,是否存在无法穿透核查情况及所采取的替代措施 对于前十大客户,我们拟执行的终端销售核查程序包括: (一)对客户进行实地走访、访谈,盘点经销商酒水、冬虫夏草及中成药库存,获取经销商进销存与公司对其销售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确认经销商终端销售、酒水动销率情况;截止目前酒水、冬虫夏草及中成药已经完成走访及终端销售核查的比例分别占相应类别营业收入的 55.11%、98.92%、70.43%,截止目前暂不存在无法穿透核查的情况。 (二)通过企查查等公开渠道查询经销商及主要终端客户的工商信息并提请公司协调经销商提供其资金流水,以分析核对经销商及主要终端客户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监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资金往来。截止目前十大客户工商信息已经查询完毕,经比对未发现其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监高存等在关联的情形;预计经销商资金流水核查仍需要较多的时间,公司在全力配合中。 (三)结合经销商穿透核查情况,选取经销商主要终端客户进行实地走访、访谈,确认终端销售的真实性准确性。截止目前该审计工作在实施中。 截止本反馈回复日,公司在全面配合年审会计师执行商品的终端销售客户核查工作,年审会计师相关核查工作尚在进行中。我们尚不能确定青海春天业绩预告中 2025 年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是否超过 3亿元,以及青海春天预计将消除财务类退市指标情形,具体审计意见以本所出具的青海春天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为准。 (2)充分履行资金流水核查程序并充分说明,资金流水的核查范围和涵盖期间、核查程序、核查证据,在核查中是否存在受到的限制及所采取的替代措施。 对于前十大客户供应商,我们拟执行的资金流水核查范围和涵盖期间、核查程序、核查证据包括: (一)结合销售采购交易真实性审计,获取记账凭证、银行对账单、银行流水单等,逐一核查公司2025年度与前十大客户供应商的资金流水,以分析核对资金流水与销售采购交易的匹配性,是否存在异常情况。截止目前公司十大客户供应商该项核查工作已经初步完成。 (二)提请公司协调前十大客户供应商提供2025年度与公司发生交易资金往来的银行账户资金流水,我们拟通过其资金流水对手方信息分析前十大客户供应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监高是否存在资金往来;前十大客户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资金闭环交易等情形。预计客户供应商资金流水核查仍需要较多的时间,企业在全力配合中。 如果资金流水核查受限,针对此种情况,会计师拟执行的替代措施包括: (一)详细核查公司与其发生交易的全链条原始单据及公司与其交易的银行流水,分析核查交易的真实准确性。截止目前公司十大客户供应商原始单据与账面银行流水分析核查工作已经初步完成。 (二)严格控制发函及回函程序,以确保发函回函信息符合准则规定的函证控制要求。截止目前选取的函证样本已经全部发出,回函正在催收中。 (三)通过企查查等公开渠道逐一查询其股东、董监高、邮箱、电话、注册地址等工商信息,以排查其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监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前十大客户供应商工商信息已经查询完毕,经比对未发现其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监高等存在关联的情形。 (四)在实地走访及访谈中,考察客户的规模及经营状况,详细询问其与公司交易的产品、交易金额及定价、结算方式、交易背景等信息,以确认其与公司交易的真实性合理性。截止目前酒水、冬虫夏草及中成药已完成客户实地走访及访谈的比例分别占相应类别营业收入的 55.11%、98.92%、70.43%;已完成供应商实地走访及访谈的比例分别占相应类别供应商采购金额的0%、64.73%、0%。 2、关于营业收入扣除。2024年年审会计师对公司部分虫草业务予以营收扣除。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3亿元至3.71亿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3.38亿元至3.67亿元。请公司:(1)说明需要扣除的营业收入具体情况以及所对应的扣除情形,并全面排查未扣除的营业收入中是否存在同类情形的情况;(2)逐条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有关规定,说明是否存在应扣除收入未按规定扣除的情况;(3)说明公司本年度新增客户情况、数量占比及交易金额占比,交易发生的季节波动性分析,是否存在偶发性、临时性,是否能够形成稳定的业务模式;(4)结合上年度公司虫草营收扣除情况,说明本年度公司虫草业务收入是否存在应扣除未按规定扣除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 说明需要扣除的营业收入具体情况以及所对应的扣除情形,并全面排查未扣除的营业收入中是否存在同类情形的情况;(2)逐条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有关规定,说明是否存在应扣除收入未按规定扣除的情况 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中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进行扣除, 其具体项目、 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上述规定,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包括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其中,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或虽相关但性质特殊、具有偶发性、临时性,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作出正常判断的各项收入;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是指未导致未来现金流发生显著变化等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收入。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定义,对报告期内收入逐项判断并执行扣除。 在冬虫夏草销售业务方面,相关审计工作尚未结束,随着审计工作的开展,不排除公司部分冬虫夏草业务收入不符合业务收入确认条件或应当予以营业收入扣除的情形。 一是,不排除部分冬虫夏草业务收入予以扣除。公司冬虫夏草业务 2024年 12月营业收入为 4,295.19万元,由于存在 12月集中销售且合同约定以分期付款方式结算销售款,年末形成大额应收账款的情形,从而扣除 12月份部分营业收入 4,111.15万元。 2025年度公司冬虫夏草营业收入为18,897.84万元,应收账款余额为3,493.69万元,其中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10,397.87万元,占全年营业收入的55.02%,同时关注到第四季度新增客户12家,其产生的营业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的19.86%,2025年12月份营业收入2,310.16万元,不排除年审会计师在后续的审计过程中,结合审计结果综合判断将部分收入予以扣除的情形。二是,公司冬虫夏草客户和供应商存在在同一专业批发市场经营的情况,年审机构正在履行核查程序,不排除部分虫草业务收入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形。经核实,该业务客户青海汇珍堂商贸有限公司、青海祯壹堂商贸有限公司与该板块业务前十大供应商均在西宁玖鹰虫草批发市场经营,公司向青海汇珍堂商贸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为3,973.12万元,向青海祯壹堂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收入为1,572.65万元。年审机构正在履行核查程序,公司正在全力配合,相关审计工作尚未结束,不排除公司部分冬虫夏草业务营业收入不予确认或予以扣除的情形。三是,截止目前,公司尚未全部核实公司与前十大客户供应商资金流水情况以及相关资金是否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之间存在资金往来,尚不能确定是否存在资金闭环的情况。 2025年度冬虫夏草第四季度收入及回款情况具体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综上,相关审计工作尚未结束,随着审计工作的开展,不排除公司部分营业收入不予确认或予以扣除的情形。 (3)说明公司本年度新增客户情况、数量占比及交易金额占比,交易发生的季节波动性分析,是否存在偶发性、临时性,是否能够形成稳定的业务模式 一、酒水销售业务新增客户情况 2025年酒水业务板块新增经销商 3个,占期末酒水业务经销商总数量的 10.00%,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度,公司围绕长期稳定的经销、直销两大核心业务模式拓展新增客户,新增客户均通过严格资质考核,合作基础扎实、具备持续性。本年度共新增3家核心客户,其中国内经销商2家(临沂市听花令商贸有限公司、新疆森诺国霞商贸有限公司)、新加坡海外经销商1家(THBC INTERNATIONAL PTE LTD),均已签署《经销商协议》,目前市场开发及销售状态良好。新增客户数量及交易金额占公司全年客户总数、营业收入的比例合理,未形成单一客户依赖,能够持续为公司贡献营收。 新增客户2025年第四季度发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新增客户交易及相关业务均不存在偶发性、临时性。经销、直销是公司长期运营的成熟业务模式,新增客户拓展均遵循既定规范,合作具备长期性;直销模式下的促销、团购是行业常见销售方式,并非临时举措,公司后续将在重要节假日持续开展类似活动,形成常态化营销机制,这与行业内酒企依托节假日促销激活市场、培育客户的常规策略相符。同时,新增客户均经过全面评估,协议明确双方长期合作权利义务,不存在一次性合作情形。 公司现有业务模式具备高度稳定性,新增客户拓展及营销活动均是对现有模式的优化补充。经销渠道的延伸能进一步扩大市场覆盖,直销端的常态化促销可提升客户复购、开拓新客户,且此类促销活动不影响公司毛利水平,公司仍能保持较高盈利稳定性。综上,新增客户合作可持续,营销活动标准化、常态化,公司能够持续维持稳定的业务模式。 二、冬虫夏草业务新增客户情况 2025年冬虫夏草业务板块新增客户20个,占期末冬虫夏草客户总数量的55.56%,其交易金额占该板块全年销售金额的比例为 35.04%,合计销售额 30万元以上(含 30万元)新增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表中新增客户2025年第四季度发货时间、销售金额及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中成药业务板块新增客户 5个,占期末中成药客户总数量的 29%,其交易金额占该板块全年销售金额的比例为14.42%,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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