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谷新材(30168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谷新材”、“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2918号)。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15,779,100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价格 78.3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对应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34.91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6年 3月 16日(T-4日)发布的“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35.59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对应的静态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 67.27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79.83元/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79.83元/股的配售对象中,拟申购数量低于 500万股(不含 5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79.83元/股,拟申购数量为 500万股的配售对象且申购时间为 2026年 3月 16日 13:16:32:691的配售对象中,按照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委托序号从后往前排列剔除 6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 353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130,96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 4,375,250万股的 2.9932%。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78.38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6年 3月 20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6年 3月 20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0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09:15-11:30,13:00-15:00。 4、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 78.38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故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中信证券资管慧新材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 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慧谷员工资管计划”或“员工资管计划”)。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慧谷新材员工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合计 703,036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4.46%。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2,366,865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5.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703,036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4.46%。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1,663,829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5、本次发行价格 78.38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5.45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6.18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3.93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4.91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 78.38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截至 2026年 3月 16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5.59倍。 截至 2026年 3月 16日(T-4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注 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4年扣非前/后 EPS=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注 3:招股书里选用的同行业可比公司为松井股份(688157.SH)、东来技术(688129.SH)、雅图高新(872924.NQ)、三新股份(873510.NQ)、康美特(874318.NQ),雅图高新(872924.NQ)、三新股份(873510.NQ)、康美特(874318.NQ)为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成交不活跃,因此未纳入可比公司市盈率算术平均值计算范围。 本次发行价格 78.3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对应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34.91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6年 3月 16日(T-4日)发布的“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35.59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对应的静态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 67.27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发行人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优势: 1)技术优势:涵盖分子结构设计、树脂合成、涂层材料复配、涂覆工艺的全流程技术优势,赋予了公司在多个应用领域的持续创新能力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高分子材料领域,基于自主研发驱动的平台型功能性涂层材料企业,自成立以来,将研发视为推动公司进步的源动力,独立自主开展平台式创新,通过合成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的配方和工艺创新,打造了跨越多个领域、实现复合功能的涂层材料矩阵。 在基础设施方面,公司拥有总面积约 10,000平方米的功能性树脂合成实验室、家电涂层材料开发实验室、包装材料开发实验室、电子材料开发实验室、新能源材料开发实验室、研发中心、分析测试中心等研发实验室。同时公司配备了下游产品应用中必需的生产设备,能够全方位模拟客户的生产流程,便于公司向客户提供功能性材料综合解决方案。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团队建设,组建了具有复合专业背景、行业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截至 2025年 6月末,公司拥有 65名博士(后)及硕士工程师,206名技术研发人员,研发人员占比接近 30%,包括高分子化学、化学工程、无机化学、材料力学等化学和材料专业,以及半导体物理、机械工程及自动化、电气自动化、计算机应用技术等复合专业。公司实际控制人唐靖先生为南开大学化学博士,从事功能性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四十余年,具有丰富的研发经验。公司拥有核心技术人员 5名,均为化学、材料专业,具有十五年以上的化学和材料行业经验,主管公司产品事业部及研发中心。 公司以下游应用领域需求为导向开展产品研发工作,建立了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两大研发平台,以提高不同功能性树脂、不同涂层材料研发的协作能力和组合能力。截至 2025年 6月末,公司已拥有 84项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79项(包括 2项美国发明专利和 2项日本发明专利),主要参与制定了 6项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和 9项团体标准。
功能性树脂是涂层材料的关键原材料,决定了涂层材料的基本性能,例如,丙烯酸树脂可以赋予涂层耐候性,聚酯和聚氨酯树脂可提升材料延展性和柔韧性,因此不同树脂按照不同比例的搭配使用可以赋予终端产品不同的功能和性能。 公司高度重视功能性树脂合成技术的独立研发,确保其技术的自主可控,现已具备多种树脂的合成能力,包括有机硅、聚氨酯、聚酯、丙烯酸、环氧等树脂。 上述树脂合成能力使得公司能够开发具有复合功能的涂层材料,打破了材料功能边界;并且能迅速根据下游客户需求灵活调整树脂配方,从而推出更符合市场需求且性能更为突出的产品。以集流体涂层材料所需树脂由外采转为自产为例,公司通过自主合成功能性树脂,提高了树脂的分子量和基团数量、延长了分子主链、增加了非极性链段,通过树脂性能的改进提高了集流体涂层材料的导电性和剥离强度等性能。 上述树脂合成能力凸显了公司的技术领先性,减少了公司对于外采树脂的依赖,保障了公司技术机密性,从而构筑起公司的技术壁垒。 3)产品优势:公司产品持续迭代性能、提高绿色环保属性,不断巩固产品竞争力 产品性能方面,公司通过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配方体系的持续革新,改善涂层材料在附着力、耐腐蚀、耐高温低温、导电性等关键参数的表现。依托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两大研发技术平台,公司基于下游应用领域的发展趋势对产品性能进行持续迭代,更好地贴合客户多元化需求。 公司坚持绿色环保的发展路线,主要产品具有水性化、环境友好等特点,成材料形成替代,有利于减少大气污染、改善涂覆环境。此外,公司通过不同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的组合,围绕材料性能和绿色环保两大产品迭代思路开展技术和产品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 凭借优异的性能和绿色环保等产品优势,公司多项产品在下游领域展现出较为显著的竞争优势,在换热器节能涂层材料和金属包装铝盖涂层材料领域,公司的国内市场占有率分别超过了 60%和 30%,公司也是国内少数实现集流体涂层材料、Mini LED用光电涂层材料国产替代的供应商。 4)客户优势:公司充分贴近下游客户的应用场景,与下游直接客户和终端品牌形成了稳固合作关系 公司采取直销的销售模式,与下游各应用领域知名客户直接对接,充分贴近下游市场需求,及时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建立了全面快捷高效的客户服务响应机制,业务团队实现了全流程跟进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并与客户共同改进涂覆工艺,推动涂层材料在公司客户涂覆设备上的良好应用,获得了下游客户的高度认可。 公司根据下游涂覆应用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对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进行配方和工艺优化,以提高公司产品的易涂覆性。相比之下,外资企业的产品研发部门通常设置在海外,国内分支机构主要承担生产和销售职能,国内分支机构没有权限设计或更改配方,因此对于客户的定制化需求和新需求的响应能力不足。上述差异使公司在产品迭代速度、服务精准度和服务效率方面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有效巩固了市场竞争地位。 基于公司技术优势、树脂合成优势、产品优势和客户服务优势,公司与鼎胜新材、厦门保沣、东阳光、金誉股份等国内铝箔、金属包装龙头企业保持了超过10年的稳定合作关系,产品应用于格力、美的、海尔、海信、大金、雪花啤酒、王老吉、银鹭、亿纬锂能、中创新航、瑞浦兰钧、国轩高科、LG、三星、艾迈斯欧司朗、飞利浦、京东方、TCL等终端品牌。 5)精细化管理优势:公司在关键业务环节持续强化精细化管理,并提高绿色制造能力 公司致力于采购、制造、销售等业务环节的精细化管理。在管理架构方面,公司以产品事业部划分业务群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研发和销售工作,并协同研发中心进行前瞻性研究。在数字化方面,公司近年来逐步引入 MES制造执行系统、DCS生产自动化系统、CRM客户管理系统、BQ经营决策管理系统、ERP企业资源计划系统等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智能化和数字化水平。在采购管控方面,公司通过合格供应商评价、采购流程标准化管理等方式实现原材料采购的精细化管理。 在绿色制造能力方面,公司积极创建绿色工厂、开发绿色环保属性的涂层材料,推动制造环节的绿色转型升级。公司及子公司清远慧谷均于报告期内通过其所在市的工信局和生态环境局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6)多领域布局优势:功能性树脂和涂层材料技术平台赋予公司打破材料功能边界的能力,保障公司业绩的稳定和成长,实现可持续发展 基于功能性树脂合成技术优势,公司打破了材料功能的边界,产品应用领域广泛。公司按照产品特点设置事业部架构,覆盖了家电、包装、新能源、电子等多个领域。上述多元化布局使得公司能够受益于各个领域的发展机遇。 此外,通过多领域布局,公司能够更好地应对单一市场波动、创造新的业绩增长点。如宏观经济周期及特定行业发生波动,多领域布局能够分散风险,并依靠其他领域的需求减轻对整体业绩的冲击。上述多领域布局的优势有利于保障公司业绩的稳定和成长,并实现可持续发展。 (2)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64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 9,557个,约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象总数的 95.88%;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4,220,850万股,约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总量的 96.47%,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3,818.89倍。 (3)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90,000.00万元,本次发行价格 78.38元/股对应融资规模为 123,676.59万元,高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5)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其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7、发行人本次发行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金额为 90,000.00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78.38元/股和 15,779,100股计算,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123,676.5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 11,162.3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112,514.26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8、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9、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为进行新股申购。 10、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6年 3月 24日(T+2日)16:00前,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当日获配新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6年 3月 24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11、如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2、网下投资者应当结合行业监管要求、资产规模等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以及获责任,主承销商将该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个月内累计出现 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个月(按 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3、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 14、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的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制请见《发行公告》中“一、(六)回拨机制”。 15、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则本次发行股份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16、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7、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对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18、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后,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实际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申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后续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19、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26年 3月 12日(T-6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 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址 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网址cn.chinadaily.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0、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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