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龙股份(001257):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龙股份”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44号)。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21,5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183,595.0817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1.71%。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本次发行价格7.82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的摊薄后静态市盈率为19.11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9.85倍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27.40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适用于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7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4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号)(以下简称“《首发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国投证券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2、 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7.98元/股(不含7.98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7.98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5,000万股(不含5,0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7.98元/股,且申购数量等于5,00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26年3月17日14:54:27:464的配售对象中,按照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5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367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1,343,68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44,857,530万股的2.9954%。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7.82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6年3月20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6年3月20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4、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7.82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以下简称“四个数孰低值”)。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6,45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本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及时足额缴纳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64,499,998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2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5、 本次发行价格为7.82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6.8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数计算); (2)16.7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数计算); (3)19.1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数计算); (4)18.9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数计算)。 6、 本次发行价格为7.82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指引》(2023年),盛龙股份所属行业为“B09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截至 2026年 3月 17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B09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39.85倍。 截至 2026年 3月 17日(T-3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4年扣非前/后 EPS=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日总股本; 注 3:计算静态市盈率算术平均值时剔除中国中铁。 本次发行价格 7.82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19.11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27.40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39.85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的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盛龙股份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优势: ①资源禀赋得天独厚 目前全球资源环境总体态势趋紧,钼作为一种重要的不可再生的战略资源,资源端稀缺性和重要性不断提升。在产矿山南泥湖钼矿与在建矿山嵩县安沟钼多金属矿均为露天矿山,具备开采效率高、生产成本低、安全条件好的优势,其中在产矿山南泥湖钼矿属特大型钼钨矿床,该矿山具有储量大、埋藏浅、易采选、机械化程度高、安全系数高等特点;嵩县安沟钼多金属矿成矿条件良好,伴生的铅金属可回收价值高。前述矿山均位于国家级能源资源基地“栾川南泥湖-嵩县祈雨沟钼矿基地”,未来探矿增储潜力巨大,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各项政策指标等优先向基地内矿业企业配置,助力打造保障国家和河南省资源安全供应的重要战略核心区域。截至2024年末,公司拥有4宗采矿权和1宗探矿权,保有钼金属量71.05万吨,约占全国钼资源储量的9.10%(依据自然资源部公布《2024年中国自然资源公报》),保有共、伴生资源三氧化钨量5.53万吨、铜金属量1.18万吨、铅金属量 6.87万吨。公司资源储备可观,资源禀赋得天独厚,资源优势明显。 ②资源整合开发潜力大 公司资源开发潜力大,截至2024年末,公司保有钼金属量71.05万吨,资源储量巨大,且所属矿山相对同行业其他同类型矿山开采时间短,剩余储量大,服务年限长,极具开发潜力和经济效益优势。根据《河南省栾川县冷水-赤土店钼铅锌多金属矿深部普查报告》(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备案证明文号豫自然资储备字〔2019〕81号),冷水-赤土店地区的深部普查新增钼矿钼金属量319.40万吨,南泥湖钼矿位于该地区核心区域,因此该矿山深部还具有极大的增储潜力。嵩县安沟钼多金属矿的矿区内已开展了一定的增储勘探工作,效果良好,同时该矿山所处区域成矿条件好,周边存在多个优质矿权,未来依托安沟钼多金属矿对周边资源进行并购和联合开发的区位优势明显。此外,公司还拥有马壮选矿石榴子石矿(证载主矿种为钼)、正龙矿业大清沟钼多金属矿等矿山储备,正龙矿业大清沟钼多金属矿的矿区面积52.09平方公里,具有钼、铜、铅、锌、银等多矿种,未来资源勘探增储潜力大。 ③生产能力稳定提升 公司生产能力突出,根据美国地质调查局(USGS)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钼金属产量约为11.00万吨,公司2024年钼金属产量1.06万吨,占我国钼金属产量的9.64%,是我国重要的钼供应商之一。公司在产矿山南泥湖钼矿的采矿证生产规模为1,650万吨/年,是国内最大的单体在产钼矿山。目前公司各项扩产能项目全面展开,公司生产能力正在加快释放,南泥湖钼矿将形成50,000吨/日采选能力,安沟钼多金属露天开采项目可形成 5,000吨/日采选能力,届时公司将具备 55,000吨/日采选能力,稳定提升的资源开发能力为公司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产能基础。 ④产业聚集优势 公司在产矿山南泥湖钼矿和在建矿山安沟钼多金属矿均坐落于中国最大的钼金沟钼矿基地)内。其中南泥湖钼矿所在的洛阳市栾川县被誉为“中国钼都”,已探明钼金属储量居世界第一位,是全国第一钼、钨生产大县,拥有中国乃至全球钼行业最活跃的钼贸易群体,依托产业资源在该地区开展钼产品生产销售业务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⑤安全环保持续稳定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学谋划、规范管理,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公司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发展清洁生产,强化节能减排,推进绿色发展,坚持让绿色成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公司是2024年度河南省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在产矿山南泥湖钼矿获评“国家级绿色矿山”,公司下属龙宇钼业获评“省级绿色工厂”,实现了安全管理标准化、矿区环境生态化、采选方式科学化、生产工艺绿色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管理信息数字化和企地关系和谐化。 ⑥技术创新行业领先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在钼产业链各环节拥有多项自主研发核心技术,参与多个行业标准制定,采选回收率等多个核心指标位居行业前列。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拥有国家认证的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专利39项,被河南省国资委认定为省级科改企业,公司下属龙宇钼业先后被认定为河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被河南省国资委认定为专精特新星变计划企业,获评洛阳市第一批河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等,技术创新实力强。 公司在发展新质生产力、开展智能化建设方面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公司是河南省首批通过非煤矿山智能化矿山验收的单位,以“5G+大数据”赋能智能化、数字化矿山建设。通过智能配矿系统、智能调度平台、三维可视化平台的建设,实现了从穿孔取样、化验、配矿、过磅、统计及质量反馈的全流程闭环配矿管理。智能配矿和智能调度系统确保供矿稳定,三维可视化管控平台实现对矿山生产环境、生产状况、安全监测和设备状态的三维展示和动态监控,基本实现了露天矿山开采全过程的数字化、智能化、安全常态化的生产目标。智能化、数字化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也意味着公司在技术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中始终紧跟行业发展潮流,引领着企业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阔步前行。 ⑦拥有优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 公司管理层深耕有色金属行业多年,在地质勘查、采矿、选矿、企业管理和技术研发等领域拥有着丰富的管理经验,形成了一套完整、高效、合法合规的管理机制,能够准确把握国内外行业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公司运营机制,并持续推进组织管理变革和发展战略迭代,确保公司保持健康、良好的发展态势。公司拥有地质、测量、采矿、选矿、冶炼、深加工等全产业链人才储备,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技术创新提供了强大的人才保障。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持续优化培育人才管理梯队,培养了一批具有高技术水平和丰富生产管理经验的专业管理团队,能够应对复杂、严苛的行业管理标准和风险挑战。 (2)根据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473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为9,559个,占剔除无效报价后配售对象总数的93.12%;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总量为41,981,540万股,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总量的93.59%,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3,984.96倍。 (3)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的《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 (4)《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153,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7.82元/股对应募集资金总额为168,130万元,高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5)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剩余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四个数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7、 按本次发行价格7.82元/股和21,500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168,13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11,270.1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156,859.90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8、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3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7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3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国证资管盛龙股份员工参与深交所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证资管盛龙股份员工参与深交所战略配售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紫金矿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深圳市中金岭南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江西铜业(北京)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8个月;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9、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10、 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6年3月24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股份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6年3月24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11、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2、 网下投资者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资产规模等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3、 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4、 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的发行规模进行调节。 15、 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16、 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7、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对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18、 请投资者务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管理办法》和《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深交所将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并上报中国证监会。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19、 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26年3月12日(T-6日)刊登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0、 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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