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新泉股份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方案预案(每10股转增4股)
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65,422,803.14元。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10,141,89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3,042,567.9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8.78%。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10,141,893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714,198,65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数所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转增总股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指标如下表所示:
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 现金分红比例(%) | 51.45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
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的情形 | 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