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星宇股份(601799):星宇股份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制定 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事宜,包括是否实施分红、制定和实施具体分红方案等。 一、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7,324,649,518.5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总股本285,679,419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2,971,64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8,874,002.20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565,735,651.0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61,186,910.78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726,922,561.7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4.7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指标如下表所示:
综合考虑投资者回报和公司发展,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下述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事宜,包括是否实施分红、制定和实施具体分红方案等: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 ()公司当期实现盈利且现金流充裕; (2)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 (3)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当期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七届第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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