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新股份(300107):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107 证券简称:建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2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黄吉琴女士、朱守稳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持有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77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370%)的控股股东朱守琛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黄吉琴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自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7月12日,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窗口期间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7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370%)。 2、持有公司股份6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20%)的控股股东朱守琛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朱守稳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自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7月12日,窗口期间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20%)。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朱守琛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黄吉琴女士、朱守稳女士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方式、减持期间(不超过3个月)、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归属3、减持数量及比例: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自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7月12日,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窗口期间不减持。)6、减持价格: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控股股东朱守琛先生在公开发行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023年10月16日签署承诺函: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12月内(2023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15日)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朱守琛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上述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公司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为股东个人正常减持行为,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进展情况,督促上述减持主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减持计划最终是否按期实施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因此也存在是否如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黄吉琴女士、朱守稳女士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三月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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