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孚科技(60303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孚科技”、“上市公司”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就安孚科技本次部分限售股解禁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安孚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限售股,具体如下:(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注册情况 2025年8月15日,安孚科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09号),同意安孚科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04,036,800元。 (二)本次限售股股份登记时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5,700,944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三)本次限售股锁定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锁定期情况如下: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时承诺,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安孚科技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5,700,944股; 3、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安孚科技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所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前述股东作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黄涛 杨英龙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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