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志高机械(920101):为客户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920101 证券简称:志高机械 公告编号:2026-006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客户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提高市场占有率及改善公司现金流,公司拟与 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租赁”)合作开展客户融资租赁业务,由华融租赁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的模式销售公司产品。 在公司拟与华融租赁开展的合作中,客户与华融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公司为客户与华融租赁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提供回购担保责任,如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由公司履行垫付及回购义务。公司拟与华融租赁签署《融资租赁业务合作协议》,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有效期一年,自双方签署的《融资租赁业务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本次华融租赁授予公司销售配套融资租赁合作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由公司对最高人民币 5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79%。 与华融租赁签署的融资租赁服务的商务合作条件,均以具体合同文件为准。 在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合作额度可循环使用,融资租赁服务商有权单方调整授信额度和有效期限,到期未使用完毕的额度,不再予以保留。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3月 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客户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鉴于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是为公司未来新签署的部分订单客户提供的担保,因此被担保人尚不确定,但被担保人应为信誉良好、业务发展迅速的优质客户,并且应为通过融资租赁公司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协议内容 鉴于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是为公司未来新签署的部分订单的客户提供的担保,因此目前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但是拟签署的担保协议应符合以下要求: 公司拟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的设备融资提供回购担保。若经客户出现未按期足额向融资租赁机构付款等逾期违约情形,则由公司履行担保责任,代其向融资租赁机构偿还相关款项或回购设备。 2、担保事项的风险控制措施 (1)仅为与公司保持良好业务关系、具有良好信誉和一定实力的客户提供担保; (2)以融资租赁租赁物担保融资租赁债权的实现;; (3)要求融资租赁客户或客户指定的第三方就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 (4)公司定期派出业务或财务人员到场检查客户经营销售与财务状况; (5)对外提供担保之前,公司内控部门严格做好被担保方的调查、信用分析及风险预测等资格审查工作。 四、风险提示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公司董事会认为:融资租赁模式已为国内大型工程机械生产企业所普遍采用。公司为信誉良好的客户提供融资租赁担保业务,实施该项业务有利于推动公司产品的销售,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并且华融租赁严格筛查客户和承租人,同时制定严格的筛查条件,落实担保责任和担保责任人,及时跟踪被担保人日常经营及按期还款情况,合理控制担保风险。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对外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 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通过申请开展客户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更好的开展业务及维护客户关系。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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