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芯股份(688286):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苏州中宏微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宏微宇”)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借款额度,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期间最高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借款利率将参考届时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且不低于公司的综合债务融资成本水平(具体以实际协议为准)。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将构成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借款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第一次会议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交易风险提示:本次提供借款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一)本次提供借款事项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中宏微宇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在不影响自身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向中宏微宇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借款额度,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期间最高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借款利率将参考届时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且不低于公司的综合债务融资成本水平(具体以实际协议为准)。 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借款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中宏微宇的少数股东威海真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威海真源”)为公司的关联方,由于中宏微宇的少数股东未能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借款,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将构成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借款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中同一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金额(不含已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本次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中宏微宇的少数股东威海真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副总经理杨宏愿先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威海真源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情况说明 1、企业名称:威海真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宏愿 4、出资额:人民币100万元 5、主要经营场所:山东省威海市南海新区阳光路40号蓝色创业谷J区405、407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合伙人及出资比例情况
本次借款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宏微宇,中宏微宇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本次向中宏微宇提供借款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中宏微宇共同协商确定,借款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利率将参考届时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且不低于公司的综合债务融资成本水平(具体以实际协议为准)。 五、本次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中宏微宇借款主要为满足中宏微宇的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中宏微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将在提供借款期间,加强对中宏微宇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将根据中宏微宇的实际借款金额及时间,参考届时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且不低于公司的综合债务融资成本水平(具体以实际协议为准)收取利息。 公司本次向中宏微宇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满足其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有助于控股子公司的业务顺利发展,充分发挥公司的整体规模优势。 公司针对本次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已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刚先生已回避表决,其他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