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中国联通(600050):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业务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26-019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提供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担保额度:担保余额不超过 35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涉及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17日,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集团”)和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运营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其中联通集团持股9%,联通运营公司持股91%,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0万元。 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为更好地满足成员单位的金融业务需求,节约集团整体财务费用,由财务公司向联通运营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自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后生效,至2027年董事会、股东会批准新的非融资性担保议案后失效。有效期内任意时点担保余额不超35亿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对于财务公司开展的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对应新增担保额度,已经董事会审议,且已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和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的规定,对于财务公司开展的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应新增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和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财务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决定为联通运营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事项,每笔担保不需再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在担保额度及期限内,根据运营公司及其子公司具体业务需求和实际经营情况,与被担保人签署担保协议,约定为其开具非融资类保函,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联通运营公司及其子公司在项目投标、合同履约等日常经营活动中对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非融资性保函具有持续且稳定的需求。相较于商业银行,由财务公司提供相关非融资性担保能够更高效地满足成员单位业务开展需要。财务公司自2017年起持续为联通运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服务,业务运作较为成熟,能够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成员单位提供及时、便捷的金融支持。继续开展该项业务,有利于提升集团内部金融服务效率,降低成员单位综合融资成本,节约集团整体财务费用。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3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议案》,且已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和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其中关于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应担保额度事项尚待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财务公司对联通运营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非融资性担保余额为164,281.97万元,占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0.97%,逾期担保累计数量0。公司对外担保总额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0万元,占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0%,逾期担保累计数量0。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九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