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ST新潮(600777):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ST新潮 公告编号:2026-019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及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人民币9,855,308.28元及诉讼费 ? 涉案的金额 ?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时无法判断是否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从北京金融法院收到民事起诉状、原告证据等诉讼材料,获悉陈小波等198人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将公司起诉至北京金融法院,北京金融法院分别立案受理后裁定合并审理。 案件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诉讼材料反映的诉讼基本情况如下: 1、案件当事人 原告:陈小波等198人 被告: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案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3、诉讼机构名称:北京金融法院 1、原告的诉讼请求:要求公司赔偿其相应的损失并承担案件诉讼费 2、原告陈述的事实和理由: 2021年12月20日,中国证监会作出[2021]13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就公司未及时、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担保事项,对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 各原告主张其因公司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投资损失,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对公司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公司赔偿其相应的损失。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件尚未开庭,目前暂时无法判断是否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对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其他说明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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