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建重工(688425):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88425 证券简称:铁建重工 公告编号:2026-013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2025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确认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公司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续签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事项及公司与中国铁建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铁建重工)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及《关于与中国铁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沙明元先生、谢华刚先生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建)、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前述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的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性关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公司与中国铁建拟签订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系基于公司经营的实际需求,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3.公司与中国铁建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拟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系基于公司经营的实际需求,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与中国铁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关联交易协议、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签署事宜涉及的主要关联人相关情况如下: 1.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电产品、钢筋混凝土制品及铁路专线器材的批发与销售; 仓储;机械设备和建筑安装设备的租赁;建筑装修装饰; 进出口业务;与以上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已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关联方履约能力,如果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存款、贷款、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等服务,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等。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主要通过招标、参照市场价格、历史价格或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协商确定交易价格、结算方式等,对公司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二)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9年12月18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和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与中国铁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国铁建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协议生效起三年。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及《关于与中国铁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国铁建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该等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公司与中国铁建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根据公司与中国铁建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公司及/或公司所属企业与中国铁建及/或其所属企业间就相关装备、设备及服务等进行互供,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公司与中国铁建相互间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包括:1)公司向中国铁建销售的产品主要为掘进机装备、轨道交通设备、特种专业装备及其他产品,包括整机和配件;2)公司向中国铁建提供的服务主要为掘进机装备、轨道交通设备和特种专业装备技术服务、维修改造、租赁服务及其他服务;3)中国铁建向公司销售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主要为掘进机装备、轨道交通设备、特种专业装备及其他产品生产所需原材料、零部件和服务等。 (2)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产品价格,须按以下总原则和顺序确定:1)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2)凡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3)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4)前三者都没有的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以上交易原则的,执行协议价。 (3)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后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 2.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 根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包括:存款服务、结算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包含贷款服务)。 (2)财务公司在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业务时,承诺遵守以下原则:1)公司及其子企业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上下限应遵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存款规定,同时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2)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子企业提供的结算服务,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3)财务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且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 3 ()本协议自双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各自公司章程规定,获得董事会、股东会等有权机构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 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条件下与上述关联方进行交易,相关交易价格根据一般商业条款而制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交易,公司在交易过程中与关联方保持独立,相关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不会对公司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中国铁建下属公司保持长期稳定合作关系,但除去中国铁建及其下属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在一定时间内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不存在对关联方客户的重大依赖。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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