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泰嘉股份:重新论证暨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0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7,557,516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8,056,184.0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2,504,546.0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5,551,637.9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47094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历次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保持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至2025年9月20日。 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2025年7月31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终止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延期实施“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新能源电源及储能电源生产基地项目”。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延期至2026年9月20日。 (三)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重新论证后拟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必要性,科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更好保障全体股东利益,对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经谨慎研究和分析论证,目前已有较明确的论证结果:对“新能源电源及储能电源生产基地项目”终止实施,剩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暂未明确投向,将继续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 尽管当前终止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但公司评估认为“新能源电源及储能电源生产基地项目”对于公司电源业务长期发展仍具有价值,后续公司将视情况以自有资金择机推进项目实施。 截至2026年1月31日,本次拟终止项目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2,774.82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质保金和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等)。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注2: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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