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证券(601136):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601136 证券简称:首创证券 公告编号:2026-014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会构成公司业务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从事证券业务,依法开展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等有关业务,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包含公司的关联方。为加强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按照监管机构要求,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等监管法规及《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梳理,并结合公司业务经营实际情况,对2026年度及至2027年召开2026年年度股东会期间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分别回避了本议案中相关关联事项的表决。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本议案中相关关联事项的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年,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未超出公司股东会批准的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范围,公司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均遵照《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履行相应审批程序。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对2026年度及至2027年召开2026年年度股东会期间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53.20%的股份。首创集团成立于1994年10月26日,注册资本607191.378223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购销包装食品、医疗器材;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购销金属材料、木材、建筑材料、土产品、五金交电化工、化工轻工材料、百货、机械电器设备、电子产品、汽车配件、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日用杂品、针纺织品、制冷空调设备、食用油;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零售粮食;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设备租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人才培训;有关旅游、企业管理、投资方面的咨询;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持有本公司20.87%的股1981 2 10 20506571.41 份。京投公司成立于 年月 日,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 围为制造地铁车辆、地铁设备;授权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地铁新线的规划与建设;地铁已建成线路的运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地铁车辆的设计、修理;地铁设备的设计、安装;工程监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地铁广告设计及制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方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持有本公司8.31%的股份。 京能集团成立于2004年12月8日,注册资本2208172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煤炭销售(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养老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四)其他关联方 公司其他关联方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确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等因素确定。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从事证券业务,开展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等有关业务,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包含公司的关联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及提升公司总体竞争力。 (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定价公平、合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平等互利的双赢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业务经营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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