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王子新材: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时间:2026年03月20日 20:25:29 中财网
  podms.com讯: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主体:王进军先生、程刚先生、白琼女士。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王进军先生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程刚先生、白琼女士的股份来源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进行。

5、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7月13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股票市场价格确定。

7、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股)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比例
王进军11,257,6313.0000%
程刚49,0000.0131%
白琼29,4000.0078%
合计11,336,0313.0209%
8、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本次申请减持计划的股东王进军先生、程刚先生、白琼女士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不存在应履行未履行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不违反相关承诺。

(1)关于股权激励授予时的承诺:
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2)关于股份锁定和转让限制的承诺: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各项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行为。

上述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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