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恒威(301222):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222 证券简称:浙江恒威 公告编号:2026-006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4月7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6年4月7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0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0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正阳西路77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列示如下: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3.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上述提案1.00、2.00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4.上述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邮件等通讯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4月2日(星期四)的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3.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正阳西路77号证券事务部办公室;4.登记及出席要求: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通讯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信函或邮件须在2026年4月2日16:00之前送达公司。(来信请寄:浙江省嘉兴字样);邮件请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签到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3-82235810 传真:0573-82235811 联系人:杨菊 Email:[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正阳西路77号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1222”,投票简称为“恒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7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 公司)出席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本人(本公司)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非累积投票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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