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得邦照明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方案
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64,280,576.11元,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1,123,047,658.3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1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76,944,575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9,285,538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467,659,03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4,974,301.47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444,743,744.19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444,743,744.19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68.28%。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444,743,744.19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68.28%。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固定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现金分红比例(%) | 288.39%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