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深水海纳:中标项目的进展暨终止项目合同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水海纳”)于2025年11月24日与睢宁县桃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桃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供水服务项目运维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污水运维合同”)、《桃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供水服务项目运维服务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污水运维合同补充协议”),与睢宁县桃岚工业供水有限公司签订了《桃岚工业供水有限公司供水服务项目运维服务合同》(以下简称“供水服务合同”)、《桃岚工业供水有限公司供水服务项目运维服务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供水服务合同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近日公司与睢宁县桃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签署了《桃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项目运维服务合同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污水运维终止协议”),与睢宁县桃岚工业供水有限公司签署了《桃岚工业供水有限公司供水服务项目运维服务合同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供水服务终止协议”)。 二、合同终止原因 合同签订后,因市场需求情况及项目外部合作条件的变化,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为了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经与睢宁县桃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睢宁县桃岚工业供水有限公司友好协商并签订了项目《污水运维终止协议》、《供水服务终止协议》。自《污水运维终止协议》、《供水服务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污水运维合同》、《供水服务合同》及《污水运维合同补充协议》、《供水服务合同补充协议》。 三、《污水运维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睢宁县桃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乙方: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 乙方于2025年10月20日中标睢宁县桃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运营维护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于2025年11月24日签订了运维协议与补充协议。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终止运维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一、双方均同意:为避免水厂出现运维事故,乙方立即先行退场,运维协议和之前的补充协议终止履行。甲方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安排第三方进场接手运维工作,和乙方完成交接,制作交接清单。 二、乙方的运维期间为2025年12月1日-2026年1月19日。乙方退场前劳务费、污泥处置及运输费、水电费、采购的药剂、设施设备等欠付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并由乙方与相关合同相对方签订合同并支付费用,与甲方无关。待乙方与上述相关各方完善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核算后的运维费用付清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运维费用并退还运维履约保函。在甲方向乙方支付运维费用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同、付款凭证等相关资料。 三、乙方遗留在现场的药剂等物料及添置的设施设备归甲方所有,药剂等物料费用按供应商最后一次供应单价及现场数量进行核算。双方已确认乙方2025年12月1日进场时的药剂库存,乙方2026年1月19日退场时的药剂库存。经冲抵后,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药剂费用,该费用连同第一个节点的运维费用一并支付。本项目终止后,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和损失。 四、甲乙双方均履行完毕本补充协议确定的义务后,双方再无其它纠纷。 五、本补充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原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四、《供水服务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睢宁县桃岚工业供水有限公司 乙方: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 乙方于2025年10月20日中标睢宁县桃岚工业供水有限公司的运营维护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于2025年11月24日签订了运维协议与补充协议。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终止运维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一、双方均同意:为避免水厂出现运维事故,乙方立即先行退场,运维协议和之前的补充协议终止履行。甲方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安排第三方进场接手运维工作,和乙方完成交接,制作交接清单。 二、乙方的运维期间为2025年12月1日-2026年1月19日。乙方退场前劳务费、污泥处置及运输费、水电费、采购的药剂、设施设备等欠付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并由乙方与相关合同相对方签订合同并支付费用,与甲方无关。待乙方与上述相关各方完善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核算后的运维费用付清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运维费用并退还运维履约保函。在甲方向乙方支付运维费用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同、付款凭证等相关资料。 三、乙方遗留在现场的药剂等物料及添置的设施设备归甲方所有,药剂等物料费用按供应商最后一次供应单价及现场数量进行核算。双方已确认乙方2025年12月1日进场时的药剂库存,乙方2026年1月19日退场时的。经冲抵后,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药剂费用,该费用由甲方在支付第一个节点的运维费用中予以扣除。本项目终止后,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和损失。 四、甲乙双方均履行完毕本补充协议确定的义务后,双方再无其它纠纷。 五、本补充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原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五、《污水运维终止协议》、《供水服务终止协议》签订后对公司的影响《污水运维合同》、《供水服务合同》的终止是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较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继续做好市场开发及在手项目的执行与风险防控工作,继续贯彻公司开拓轻资产业务的市场策略,推动公司业务健康、持续发展。 五、备查文件 1、《桃岚工业供水有限公司供水服务项目运维服务合同之补充协议二》2、《桃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项目运维服务合同之补充协议二》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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