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华宝股份(300741):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证券代码:300741 证券简称:华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审议程序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关于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83,803,51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5,995,888元。母公司累计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实收股本的50%,2025年度不再提取。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1,136,867,013 1,093,467,912 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元。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会提2025 2025 12 31 615,880,000 议公司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 年 月 日总股本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476,4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如果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均分别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以及3亿元,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合理性说明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73,940.08万元及276,775.91万元,分别占对应年度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9.94%及37.68%,均低于公司总资产的50%。 四、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健全现金分红制度,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公司自上市以来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多年来坚持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为进一步响应国家政策倡导,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广大投资者分享经营成果,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公司拟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具体条件,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进行2026年度中期现金分红,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下,制定在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的具体方案。 五、备查文件 (一)《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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