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铭达(002947):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保荐”或“保荐人”)作为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恒铭达”)、惠州华阳通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华阳通”)、深圳恒铭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管理公司”)拟与关联方广东晟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睿新材料”)、关联自然人陈荆怡、关联自然人荆京平及其控制下的关联法人恒铭达包装材料(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包材”)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1,813万元,2025年度公司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939.78万元。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荆世平、荆天平、荆京平、夏琛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6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一)关联自然人一 姓名:荆京平 关联关系:荆京平持有公司5,799,70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26%,任职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二)关联自然人二 姓名:陈荆怡 关联关系:陈荆怡未持有公司股票,为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荆京平之女。 (三)关联法人一 公司名称:恒铭达包装材料(惠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荆京平 注册资本:1,359.870234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纸制品制造;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销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药品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眼镜制造;货物进出口;五金产品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惠州市惠阳经济开发区沿河路地段(厂房) 关联关系:惠州包材为关联自然人荆京平100%持股的公司 关联方财务数据:2025年度营业收入1,411.74万元,净利润108.03万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327.25万元,净资产2,819.16万元(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四)关联法人二 公司名称:广东晟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金霖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用口罩生产;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惠州市惠阳经济开发区沿河路地段(厂房) 关联关系:晟睿新材料为关联自然人陈荆怡持股25%的公司 关联方财务数据:2025年度营业收入296.32万元,净利润138.79万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755.31万元,净资产2,296.99万元(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五)履约能力 荆京平、陈荆怡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惠州包材、晟睿新材料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实体,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等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 (二)关联交易协议 关联交易协议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助于保持公司经营稳定,具有商业合理性。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五、决策与审议程序 《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该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已获过半数独立董事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关联董事荆世平、荆天平、荆京平、夏琛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国联民生保荐认为:公司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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