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胶囊(002817):上市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昌华”)作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公司对北京兴昌华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北京兴昌华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北京兴昌华”)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577.9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及自律监管措施1次(因同一事项)、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3人次(因同一事项)、监督管理措施3人次及自律监管措施3人次(因同一事项)、纪律处分0人次。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人力资源配备 北京兴昌华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 项目签字合伙人:汪和俊,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22年开始在北京兴昌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2家。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涛,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证券类业务审计,2022年开始在北京兴昌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旭升,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18年开始在北京兴昌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4家。 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前述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北京兴昌华建立了系统、严密的质量管理体系,覆盖审计业务的全流程。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北京兴昌华在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检查及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等关键环节均有效执行了相关政策和程序,为高质量完成审计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咨询 北京兴昌华制定了《项目咨询管理办法》,建立了从项目组内部到所内专家、再到外部专家的层级式咨询流程。在本次审计中,针对公司业务特点及可能涉及的复杂会计处理问题,项目组严格执行咨询机制,确保疑难问题能够得到及时、专业的解决。所有咨询过程及结论均形成书面记录并纳入工作底稿归档,保证了重大判断的专业性和合规性。 2.意见分歧解决 北京兴昌华制定了明确的《意见分歧解决管理办法》,建立了公平透明的争议处理机制。在审计过程中,项目组内部及项目组与质量控制人员之间若出现专业判断分歧,均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充分讨论与沟通。对于无法达成一致的专业意见,按照规定程序提交质量管理委员会审议表决,确保在所有意见分歧得到妥善解决后出具业务报告,有效控制了执业风险。 3.项目质量复核 北京兴昌华实行独立的多层次项目质量复核制度,设立了专职质量控制部,独立于业务部门行使复核职能。针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配备了具备相应经验和资质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复核工作通过所内项目管理系统实施线上管控,复核范围涵盖审计计划、重大判断、审计证据及审计报告等关键环节,未经复核确认的报告无法进入签发程序,有效保证了审计结论的客观性。 4.项目质量检查 北京兴昌华建立了常态化的项目质量检查机制,依据《项目质量检查管理办法》定期对已完成项目进行执业质量评价。通过内部质量检查对审计项目的程序执行、底稿编制、结论出具等进行了跟踪与监督,检查结果与项目组成员的考核晋升直接挂钩,形成了有效的质量约束机制。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北京兴昌华建立了全周期的质量管理监控与缺陷识别整改机制,通过定期监控与持续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动态识别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针对监控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深入调查根本原因并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由质量管理合伙人负责评价整改效果,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同时密切关注监管动态,主动根据最新要求修订完善相关制度。 综上,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北京兴昌华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5年审计过程中,北京兴昌华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且高效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方案高效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统一部署、统一决策。并针对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范围、风险及舞弊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有效沟通。 北京兴昌华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北京兴昌华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合理有序的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总体评价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近一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年审工作。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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