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冉股份(688766):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董事: 2025年度,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监督、核查的职责。现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年度,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为陈德荣先生、蒋守雷先生、陈凯先生,其中陈德荣先生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集5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情况,年度内,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尽职尽责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能,合理表达相关事项的专业意见,履行了以下职责: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事项; 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其工作细致、认真,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的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公司经营情况进行评价。 (二)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机构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及内控管理体系。我们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核查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事项,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及合理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核查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询问相关的会计人员和执行公司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了解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政策依据和计提减值准备的对应业务实际经营情况,我们认为,公司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六)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行为。 (七)对公司其他事项进行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确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的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认真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 2026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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