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ST中迪(000609):中迪投资关于公司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3月23日 17:08:43 中财网
原标题:ST中迪:中迪投资关于公司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中迪 公告编号:2026-39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案件阶段:一审判决;
2、公司所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金额:14,516.35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的影响:该案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事项概述
2026年1月17日,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2026年1月1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达州中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州中鑫”)收到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相关文件,成都捷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捷意”)因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对达州中鑫提起诉讼,并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具体情况如下:成都捷意与达州中鑫自2018年11月起陆续签订了达州中鑫下属房地产项目“中迪·花熙樾”相关工程施工合同,内容涉及项目一、二期施工、项目景观、项目商业部分水表安装等工程。截至2024年12月该等工程已经全部完成。

2025年5月,成都捷意、达州中鑫签订项目结算及支付协议,对工程进行统一结算,确认成都捷意完成工程总造价为90,524.03万元;扣除质保金1,457.02万元后,应付工程款总额为89,067.01万元;达州中鑫已支付74,450.17万元工程款,尚余未付工程款14,616.84万元。同时,根据协议约定尚未支付的下车位及库房抵押给成都捷意为工程款支付提供担保,但达州中鑫至今未按约定进行工程款支付以及办理抵押登记,已构成违约。就此,成都捷意诉至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

基于成都捷意陈述,提出下列诉求:
1、依法判决达州中鑫向成都捷意支付下欠工程款14,616.84万元;
2、依法判决达州中鑫承担本案律师代理费20万元;
3、依法判决达州中鑫向成都捷意支付逾期违约金;
4、依法判决成都捷意在达州中鑫欠付工程款14,616.84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范围内对案涉建设工程的折价或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5、依法判决达州中鑫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上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1月17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6)川1703民初1021号,具体判决如下:
1、被告达州中鑫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成都捷意支付工程款14,516.35万元;
2、原告成都捷意在应收工程款14,516.35万元范围内对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叶家湾社区中迪·花熙樾(尚未出售)工程的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3、驳回成都捷意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73,984元,由原告成都捷意负担70,195元,被告达州中鑫负担703,78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必须依法全面履行义务。一方拒绝的,对方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限高等强制措施。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公司其他诉讼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该案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公司将依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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