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航新科技(300424):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时间:2026年03月23日 17:50:53 中财网
原标题:航新科技: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航新科
技”)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天弘航空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为子公司航新电子提供担保的议案》。

控股子公司天弘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弘航空”)拟
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授信1,000万元,授信有
效期12个月。公司为天弘航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方
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全资子公司广州航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新电子”)拟
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支行申请授信1,200万元,授
信有效期1年。公司为航新电子上述融资事项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方
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三年。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以上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天弘航空
1.基本情况
名称:天弘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澳洲路6262号
查验库办公区202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
托管第8198号)
成立日期:2017-11-23
注册资本:5,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吕海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124842C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
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紧固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航空运输设备销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航空商务服务;民用航空材料销售;旧货销售;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股权结构:
公司合计持有天弘航空90%股权,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3.
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24年度 (经审计)2025年 1-9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205,783,744.48146,958,410.28
合并净利润14,012,621.5515,327,421.0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012,621.5515,327,421.05
项目2024.12.31 (经审计)2025.9.30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16,675,408.96180,707,801.42
负债总额52,152,035.45100,857,006.8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0,000,000.0034,15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41,371,386.9495,356,983.19
净资产64,523,373.5179,850,794.56
4.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航新电子
1.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航新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光宝路1号
成立日期:1997-08-08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18479498L
经营范围:非金属表带及其零件制造;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
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其他通信设备专业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飞机维护;贸易代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雷达、无线电导航设备专业修理;供应用仪表及其他通用仪器制造;通用和专用仪器仪表的元件、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无损检测;机械零部件加工;电气机械检测服务;应急救援器材修理;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航空技术咨询服务;飞机附件维修(不含许可审批项目);航空航天器修理。

2.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航新电子100%股份。

3.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24年度 (经审计)2025年 1-9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33,801,122.07110,596,791.29
合并净利润33,528,320.0722,068,342.7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528,320.0722,068,342.73
项目2024.12.31 (经审计)2025.9.30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458,058,696.53479,417,293.03
负债总额171,580,758.83170,871,012.6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5,071,450.0051,859,692.15
流动负债总额154,330,758.83162,871,012.60
净资产286,477,937.70308,546,280.43
4.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为天弘航空提供担保事项
天弘航空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授信
1,000万元,授信有效期12个月。公司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
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
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3.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
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天弘航空其他少数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或相应反担保。

(二)为航新电子担保提供担保事项
航新电子拟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支行申请授
信1,200万元,授信有效期1年。公司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2.被担保的债权范围:(1)本金及其利息、逾期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2)主合同被确认无效、被撤销或
者被解除的情况下债务人应当承担的返还贷款及赔偿损失的责任;(3)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3.保证期间: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1)主合同项下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确定日时,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确定日;(2)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
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期间起算日为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不
含本次董事会审批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086.88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07%。前述担保事项中无逾期担保,亦无
违规担保。

另有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航新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
航新”)履行其与AirbusS.A.S的业务合同提供履约保证,香港航新
为下属控股子公司MMRO履行其与AirbusS.A.S的业务合同提供履
约保证。截至2026年2月28日,香港航新及MMRO与AirbusS.A.S
业务合同下应收金额约为人民币51.94万元。

境外控股子公司MagneticLeasingLimited为其下属控股子公司
MLADAC(借款人)在与volofinCapitalManagementLtd.(贷款安排
人)、volofinHoldingsDesignatedActivityCompany(代理人、担保代理人,与贷款安排人合称为“volofin”)及DelawareLifeInsuranceCompany(特拉华人寿保险公司,原始贷款人)开展融资项目中的不
当行为可能带来损失提供赔偿和补偿保证承诺。该承诺构成ML对外
担保事项,无确定的担保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融资项目涉及的标的资产已出售,相关借款及利息已结清,股权质押解除手续尚在办理中。

天弘航空向交银津二十六(天津)飞机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交银租赁”)购买一架空客A330飞机,交易价格不超过7,000
万元,全资子公司上海航新航宇机械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为天弘航空就其购买合同项下的履约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交易天弘航空已向交银租赁支付全部交易价款,标的资产已完成交割。

控股孙公司天弘航空科技(香港)有限公司(SKYHOAVIATION
TECHNOLOGY(HK)CO.,LIMITED,以下简称“天弘香港”)已与
重庆扬子江三号飞机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江租赁”)签订《买卖协议》,天弘香港向扬子江租赁购买一架二手带租约737-800
飞机(MSN29672)。天弘航空、天弘香港及承租方签署了《租赁协
议转让及修订协议》,三方约定在转让协议生效同时,天弘香港将其在租赁协议中的所有权利、义务和责任转让给天弘航空。基于以上交易,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航新航宇机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航新”)为买方天弘香港、出租方天弘航空履行《买卖协议》、《租赁协议转让及修订协议》及本次交易相关协议提供履约保证。上述《买卖协议》、《租赁协议转让及修订协议》及《履约保证协议》已完成签署,标的资产已完成交割。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子公司天弘航空、航新电子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有助
于子公司补充日常运营资金,保障子公司业务开展。天弘航空、航新电子分别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信誉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本次提供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光大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3.广州农商行《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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