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英联股份(002846):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 ” “ ” 2025 4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年 月 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5年5月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及财务资助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及下属公司(含子、孙公司,下同)2025年度提供对外担保经审批额度如下: 1、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拟为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含本数)的担保,其中包括: (1)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不超过7亿元的担保。 (2)对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不超过19亿元的担保。 (3)因第三方机构为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公司及下属公司为第三方机构提供不超过1亿元的反担保。 2、下属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预计 根据实际融资需要,2025年度拟由下属公司为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不超过4 人民币 亿元的担保。 上述实际担保的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或下属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公司或下属公司的资产提供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2025年5月10日披露于《证券时www.cninfo.com.cn 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担保情况 公司于近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由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英联金属科技(扬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英联”)与光大银行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人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受信人:英联金属科技(扬州)有限公司 保证人: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主合同:授信人与受信人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以及授信人与受信人根据《综合授信协议》就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所签订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 (3)主债权:依据《综合授信协议》授信人与受信人签订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由此而产生的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费用等所有应付款项,保证人均同意承担担保责任。 (4)最高债权额:人民币19,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玖佰万元整)(5)保证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6)保证期间: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剩余可用额度为193,784.0768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外担保滚存总余额为118,257.04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下属公司因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公司为授信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拟为下属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下属公司资信状况均为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为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公司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和财务资助的预计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于2025年4月18日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及财务资助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外担保滚存总余额118,257.0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5.85%。 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对外担保的债权发生逾期的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扬州英联)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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