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洛药业(000739):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26-23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6年3月10日,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一、公示情况说明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20日,共计10天。 3、公示方式:公司公告栏张贴。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间内,公司员工可将相关信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反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截止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激励计划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本激励计划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为公司实施《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CDMO核心管理人员与技术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3月23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