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中自科技(688737):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3月23日 18:45:58 中财网
原标题:中自科技: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1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成都中自光明催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自光明”)系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自科技”)控股子公司,故中自光明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不属于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中自光明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泉驿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最高金额2,5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中自光明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5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为0。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为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近日控股子公司中自光明与交通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授信额度为2,5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1个月。

中自科技交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中自光明开展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担保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或条款为准。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对外提供合计不超过25亿元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其中,公司为中自光明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亿元。前述担保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相关被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在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担 保 方被 担 保 方担保方 持股比 例被担保方最 近一期资产 负债率(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截至目前 担保余额本次新 增担保 额度担保余额 占上市公 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 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 东净资产 比例担保预计有效期是否为关 联担保是否有 反担保
中 自 科 技中自 光明80%72.85%5,500.002,500.003.01%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 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 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 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 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 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 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 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 日)后三年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成都中自光明催化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25696668944
成立时间2011年3月18日
注册地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三段359号
法定代表人李云
注册资本1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贵金属冶炼;金属 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 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中自科技持有中自光明的股权比例为80%,成都光明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持有中自光明的股权比例为20%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 1-9月/2025年 9月 30日 (未经审计)2024年年度/2024年 12月 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20,297.6535,643.70
负债总额14,787.8130,703.95
净资产5,509.844,939.75
营业收入21,408.7551,518.40
净利润570.091,290.48
注:被担保人依法存续,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泉驿支行
保证人: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成都中自光明催化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债权人依据主合同享有的全部主债权,其中授信额度为2,500.00万元
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担保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自光明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担保额度是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同意的范围内进行的,中自光明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自光明提供担保,中自光明的其他股东成都光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主要原因系成都光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国资股东,其对外担保需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基于业务实际操作便利,同时考虑到上述少数股东无明显提供担保的必要性,因此本次担保由公司提供超出比例担保,其他少数股东未按比例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51,695.1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含本次担
保),均为对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28.3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或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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