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硕电源(002660):2026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2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18日(星期三) 3、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茂硕科技园(松白路1061号)5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暂无董事长,经过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李巍先生担任会议主持人。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7人,代表股份171,073,0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69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68,635,6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86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3人,代表股份2,437,4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3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4人,代表股份2,438,5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3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3人,代表股份2,437,4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35%。 公司全体董事通过现场及视频会议参加的方式和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关于提名崔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股份数:170,685,530股 1.02.候选人:《关于提名王凡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股份数:170,676,829股 1.03.候选人:《关于提名陈国红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股份数:170,674,031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关于提名崔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051,008股 1.02.候选人:《关于提名王凡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042,307股 1.03.候选人:《关于提名陈国红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039,509股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郝京春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001,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3%;反对6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弃权1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7,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720%;反对6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46%;弃权1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34%。 注:以上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磊、陈连杰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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