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索菱股份(00276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6年03月23日 19:26:22 中财网
原标题:索菱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报表层面未分配利润-2,278,025,863.18元,合并报表层面未分配利润-2,725,423,317.51 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可能存在较长时间内无法实施现金分红的风险。

敬请投资者关注该情形,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索菱股份股票代码002766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蔡新辉徐海霞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一 道88号中洲控股金融中心B栋3507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一 道88号中洲控股金融中心B栋3507 
传真0755-280229550755-28022955 
电话0755-280226550755-28022655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业务聚焦
公司聚焦以汽车智能化及物联网通信两大领域开展核心业务,汽车智能化领域主要围绕“智能网联”、“智能舱驾”、“V2X”、“商用车”为核心业务,聚焦智能座舱、智能驾驶和智能网联的深度融合研发,持续开发高度集成的智能硬件和软件服务,在智能舱驾软硬件的开发和交付、国际化智能网联产品提供、以车辆为核心的V2X平台及应用方面形成了核心竞争力;物联网通信领域主要围绕“4G/5G无线通信、物联网解决方案”为核心业务,为全球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无线通信终端及物联网解决方案。

①智能网联:拥有成熟稳定的优质乘用车与商用车前装车厂配套体系、国际化产品提供及交付能力,产品包括TBOX、OBU等产品,可提供面向乘用车与商用车细分行业应用的高品质产品。

②智能舱驾:通过持续多年的研发投入,打造了一支专业过硬、技术先进的智能座舱及智能驾驶研发团队,公司目前已构建起包含硬件、软件、测试等在内的全栈式自研能力,并拥有车规级制造中心。

借助智能网联技术与市场基础在智能座舱和智能驾驶域控等业务均已实现突破,与国内外一二线车厂达成了多项合作,形成了软硬件相结合的研发设计模式。

③V2X:具备面向Tier1及行业终端客户应用的软件与数据平台软件开发能力,主要包括智慧交通平台、智能网联平台、自动驾驶平台等产品及综合方案提供能力。

④商用车:产品覆盖智能网联、智能舱驾与V2X等领域,具备符合商用车要求的车机开发设计能力,拥有国内主流商用车前装车厂的配套体系,主要包括宇通客车中通客车中国重汽、东风汽车等。

⑤IOT业务:在IOT领域公司积累了强大的研发能力、制造能力、供应链能力、质量管控能力和成本优势,作为全球领先的无线通信终端及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生产的智能通信终端产品长期供应国外知名终端厂商。面向万物智联的未来世界,将专注于5G/IOT/AI等核心技术,在物联网行业的道路上不断迈进。

(二)主要产品分析
(1)拳头产品
智能网联终端(TBOX、OBU等);
4GRedcapMIFI/Dongle、4GCPE/MIFI;
智能舱驾域控制器;
商用车影音系统,播放器,中控,显示器;
车联网平台及相关产品。

(2)新兴产品
智能网联5G终端及系列产品;
5GRedcapMIFI/Dongle、5GCPE/MIFI;
电子后视镜;
商用车新国标终端、中控、电子仪表、电动屏;
新能源车联网平台及相关产品。

(3)培育产品
智能网联5G产品、出海TBOX、高性价比TBOX;
5G-AFWA/eMBB、AI+5GFWA/eMBB;
舱驾一体域控产品;
智慧交通云控平台及车路云一体化等产品;
商用车智能舱驾与5G终端。

(三)经营模式分析
①通过向乘用车与商用车车厂和Tier1等客户提供智能网联与智能舱驾类产品和相关服务获取收益;②通过向运营商及虚拟运营商等客户提供物联网产品和相关V2X服务获取收益;③打造高端OEM制造平台,在支撑集团战略聚焦业务需求基础上实现OEM加工收益。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025年末2024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3年末
总资产1,332,525,751.821,158,406,237.6615.03%1,281,399,478.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1,092,578,211.55810,989,854.3834.72%705,189,470.94
 2025年2024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3年
营业收入735,543,928.491,397,835,789.94-47.38%1,259,881,545.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55,064,934.3960,067,614.66-191.67%32,599,807.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66,145,037.2049,892,212.33-232.58%33,507,168.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33,755,548.4817,612,868.67-291.65%195,172,777.72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06450.0708-191.10%0.0386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06450.0706-191.36%0.038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5.78%8.10%-13.88%4.79%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213,298,638.28230,634,650.18181,412,621.57110,198,018.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1,068,699.304,715,409.66-5,628,511.96-55,220,531.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1,042,412.60392,594.75-5,917,620.77-61,662,423.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25,638,249.12-80,777,798.90-11,031,223.2232,415,224.52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报告期末 普通股股 东总数52,869年度报告 披露日前 一个月末 普通股股 东总数60,006报告期末 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 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 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汤和控股 集团有限 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15.05%130,000,0000.00不适用0 
深圳市高 新投集团 有限公司国有法人8.87%76,566,9570.00不适用0 
中山乐兴 企业管理 咨询有限 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7.28%62,834,0960.00不适用0 
霍尔果斯 摩山商业 保理有限 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5.03%43,433,4280.00质押43,433,42 8 
肖行亦境内自然 人4.39%37,922,0406,040.00质押37,500,00 0 
     冻结37,922,04 0 
上海摩山境内非国2.57%22,216,2410.00质押22,216,24 

国际贸易 有限公司有法人    1
建华建材 (中国) 有限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2.30%19,857,5010.00不适用0
深圳市高 新投保证 担保有限 公司国有法人1.98%17,130,0000.00不适用0
兴业资产 管理有限 公司国有法人1.22%10,496,2540.00不适用0
上海添亿 禾信息科 技有限公 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1.16%10,000,0000.0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致行动的说明1、2021年12月23日,中山乐兴与汤和控股签署《表决权委托与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重 整投资所涉股份登记至汤和控股证券账户之日起,汤和控股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将全部持有 公司股票的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委托中山乐兴行使,同时与中山乐兴保持一致行动;建华建材 是许景新、许培锋共同控制的企业,许景新是许培锋之父,同时,建华建材和中山乐兴已出 具文件确认建华建材与中山乐兴成立一致行动关系,建华建材将确保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 间行使股东权利时,与中山乐兴始终保持一致的意思表示,采取一致行动;综上中山乐兴、 汤和控股与建华建材属于一致行动人; 2、深圳市高新投保证担保有限公司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二者为一致 行动人; 3、霍尔果斯摩山为上海摩山全资子公司,霍尔果斯摩山与上海摩山为一致行动人; 4、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 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情况说明(如有)不适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23号)、《关于对盛家方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24号),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2、为满足业务拓展和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索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索菱”)在成都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成都索菱车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索菱”),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由无锡索菱自有资金出资,无锡索菱持有其100%股权。截至目前,成都索菱已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3、202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5亿元(含已有贷款、尚未收回的保函等)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以合作银行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为准)。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止,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1)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融资合同》,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的最高融资额度,期限1年。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向其申请的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申请授信并由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2)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签署了《总授信融资合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12,000万元的最高融资额度(其中非专项授信额度5,000万元),有效期至2025年9月30日。同时,建华控股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该银行向公司提供的5,000万元非专项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7,5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申请授信进展暨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3)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小额贷”)签署了《授信额度合同》,公司向高新投小额贷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的最高融资额度,年利率3.9%,期限1年。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与高新投小额贷签署了《最高额质押合同》,为公司向其申请的合计不超过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质押担保。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上述申请授信事项提供保证担保,年担保费率1%,即担保费用1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4、根据公司《重整计划》约定,汤和控股承诺,在汤和控股作为重整后索菱股份主要股东以及索菱股份所在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经济环境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前提下,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改善生产经营、注入其他经营资产等各类方式,保证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索菱股份实现的年平均净利润不低于1.4亿元。若因汤和控股原因导致上述承诺未实现的,应当在索菱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三个月内以现金方式补足。索菱股份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累计101,463,082.78元,低于年平均净利润1.4亿元(即三年累计净利润4.2亿元),根据《重整计划》中业绩承诺补偿的相关约定,索菱股份本次业绩补偿金额为318,536,917.22元。2025年6月10日,公司收到业绩承诺方汤和控股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款合计318,536,917.22元,汤和控股已按照约定履行完毕本次业绩承诺补偿义务。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索菱股份2022-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5-031)。

5、受诉讼事项影响,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被轮候冻结及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动产抵押查封,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14日、2020年6月13日、2019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持有的部分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0)、《关于新增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26号)的回复》(公告编号:2020-067)、《关于重大诉讼进展及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公司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至目前,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已全部处于冻结失效状态。另外根据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结果》,目前广东索菱不动产(厂房、土地)无抵押、无查封。上述子公司股权冻结失效及房产解除查封,恢复正常使用,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股权解除冻结及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动产解除查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6、关于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诉讼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投资者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7、2025年5月8日,公司发布公告《关于全资孙公司之下属子公司完成注销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公司全资孙公司索菱智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海南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商注销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8、2023年3月2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三旗通信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统称为“三旗通信”或“卖方”)与三菱重工机械系统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三菱重工”、“MHIMS”或“买方”)正式签订《最终协议》。根据《最终协议》,三旗通信应促使索菱股份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母公司担保。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意向书进展暨签订最终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为履行《最终协议》中的职责和义务,公司拟与三菱重工签订担保合同,担保人应对卖方对买方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该对外担保事项已经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最终协议进展暨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该担保事项涉及到内保外贷,按照国家规定应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内保外贷签约登记手续。公司已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出具的《内保外贷登记表》,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截至报告期末,本项目累计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为人民币199,522.09万元。

该项目已基本履行完毕。

9、股权激励有关事项
(1)202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及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已经满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为2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00万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为1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50万份。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发布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截至报告期末,本次自主行权及限售解禁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7月21日,自主行权实际可行权开始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发布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2)202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及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已经满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为14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0.00万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为4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5.00万份。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发布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截至报告期末,本次自主行权及限售解禁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7月16日,自主行权实际可行权开始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发布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2025年7月18日发布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3)202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5万份由公司注销。根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注销前述3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65万份。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发布的《关于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截至报告期末,该部分股票期权已注销完成。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发布的《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4)2025年7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及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已经满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为5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3.50万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为68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37.15万份。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发布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截至报告期末,本次自主行权及限售解禁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8月5日,自主行权实际可行权开始时间为2025年8月5日。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发布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5)2025年7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2名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期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22.50万份,公司拟注销前述股票期权;鉴于1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其所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6.1877万份由公司注销。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注销前述12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68.6877万份。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发布的《关于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截至报告期末,该部分股票期权已注销完成。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发布的《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6)2025年7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1名获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在限售期内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0.00万股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该事项已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截至目前,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7)报告期内,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的股数为2,090,723股,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的股数为75,000股,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的股数为176,000股,上述自主行权股份来源于定向增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变更为863,682,124。

10、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22日、2025年1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公告《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通过司法竞拍受让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通过司法竞拍受让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公司控股股东中山乐兴一致行动人汤和控股参与竞拍肖行亦先生持有的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拍卖的2,750万股、1,000万股合计3,750万股索菱股份的股票,并竞买成功。2026年1月1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竞拍受让股份进展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收到汤和控股送达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汤和控股已足额支付了全部拍卖成交款并于2026年1月12日收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5)粤0303执3040号之二、(2025)粤0303执3043号之二】。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司法拍卖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汤和控股直接持有公司167,500,000股股份(其中所持130,000,000股股份对应的相关表决权已委托给控股股东中山乐兴行使),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39%,公司控股股东中山乐兴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52,927,79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28%。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中山乐兴,也未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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