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联达(002410):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6年03月23日 19:31:27 中财网
原标题:广联达: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6-003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3月20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62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正刚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董事吴佐民先生、李伟先生,独立董事柴敏刚先生、徐井宏先生以通讯形式参会,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相关内容。

5、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王爱华回避表决。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袁正刚、刘谦、云浪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袁正刚、刘谦、云浪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推选袁正刚先生、刘谦先生、王剑先生、王爱华先生、吴立群先生5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1人,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1/2。

除职工代表董事外,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当选非独立董事的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推选徐井宏先生、李蓬先生、王彦超先生3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经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当选独立董事的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1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就2025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袁正刚先生:中国国籍,1973年出生,博士学历。曾任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博士后研究员,本公司研发中心经理、高级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

袁正刚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143,403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袁正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谦先生:中国国籍,1973年出生,大学学历。曾任职西安石油勘探仪器总厂软件室工程师,公司重庆分公司经理,市场部南方区大区经理,造价事业部营销中心经理,造价事业部经理,人力资源部和基础管理部经理。现任公司的董事、高级副总裁。

刘谦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490,186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谦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剑先生:中国国籍,198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广联达西安分公司经理、北京独立区经理、计量事业本部经理、造价BG产品板块经理、造价BG国内渠道经理、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经理、设计BG副经理、设计与成本客户群经理、副总裁。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

王剑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9,48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爱华先生:中国国籍,1975年出生,大学学历。曾任公司北京销售部销售员、西安分公司经理、造价事业部经理、项目管理事业部经理、广联达梦龙总经理。现任上海同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致知一处(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明理三处(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非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

王爱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713,435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爱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吴立群先生:中国国籍,1981年出生,管理学博士。曾任北京绿旗行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绿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环寰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506)董事长,兼任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中国企业家俱乐部理事。

吴立群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吴立群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徐井宏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硕士学历。曾任清华大学团委副书记、校办副主任、行政处长、副总务长;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紫光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清华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清华大学研究员、北京中关村龙门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苏文电能(300982)独立董事、中顺洁柔(002511)独立董事、广联达独立董事。

徐井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徐井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蓬先生: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2003年加入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396.HK),历任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战略投资总监、助理总裁、副总裁、高级副总裁及总裁,2020年1月-2025年11月任联想控股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

李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蓬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彦超先生: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博士,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08年毕业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后,2014年美国UniversityofKentucky访问学者,2013年入选财政部(学术类)高端会计人才项目。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财经法学》副主编,中国会计学会财务与成本分会理事,中科三环(000970)独立董事、五矿资本(600390)独立董事,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彦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彦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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