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601008):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为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相关行为,促进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提升,维护股东权益,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等,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勤万信”)2025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围绕基本情况、法律、法规执行、制度制定及执行、选聘程序、合同内容履行等方面,形成了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2年,系经国家财政部批准,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独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DFKINTERNATIONAL国际会计师联合组织的正式成员。中勤万信专业力量不断发展壮大,已形成一支职业道德优良、整体业务素质较高、人才结构合理,具备财务、会计、审计、税务、金融、投资、管理咨询等方面知识和经验的专业人才队伍,现有从业人员1,300多人,其中,注册会计师407人,合伙人78人。2025年度公司项目由宋连勇团队提供审计服务。 二、法律、法规执行和制度制定执行情况 中勤万信在承担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和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过程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充分、恰当地履行了相关审计程序,遵守《洗钱法》《证券法》《税法》等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事务所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对独立性、风险评估、项目质量复核、业务质量监督、违反质量控制处罚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审计工作程序开展合法合规,遵守了相关职业道德。 三、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选聘事项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选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选聘事项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选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股东大会对选聘事项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选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审计工作履行和监督情况 (一)根据公司制定的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经过充分的沟通和协调,年审会计师制定了审计工作计划表,按照时间计划拟定了预审阶段、监盘、终审阶段、报告阶段工作内容,并确定了重点环节和重要事项的沟通、报告方案。 (二)审计工作中,在完成初步审计意见之前,年审会计师和公司指定的联络人保持实时信息沟通。年审会计师可直接接受、答复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关于审计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计委员会督促年审会计师按计划完成审计工作。 (三)2026年1月10日、3月10日,年审会计师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两次进行书面沟通,就在建工程、关联交易、提供劳务的收入、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确认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认为解决方案是恰当的,可以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后续按照计划进行终审工作。 (四)2026年3月10日,年审会计师完成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关联方资金往来报告、存贷款业务专项报告共四份报告初稿并递交质五、监督工作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充分履行了监督职责,认真审查了中勤万信的相关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服务经验、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文件及资料;年报审计期间与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勤万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了客观、公允的态度,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计划完成了2025年度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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