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恩捷股份(002812):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3月23日 20:15:35 中财网
原标题:恩捷股份: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17号)。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杭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0300000)浙商银高保字(2026)第00015号),对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向浙商银行杭州分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19,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汇丰银行上海分行”)出具《保证书》,对下属子公司SEMCORPMANUFACTURINGUSALLC(以
下简称“美国恩捷”)向汇丰银行上海分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以下简称“农行上海自贸区新片区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1100520260000264),对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向农行上海自贸区新片区分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江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JM(高保)20260006),对下属子公司珠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恩捷”)向华夏银行江门分行申请的额度30,000.00
为人民币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单位:如无特殊说明,为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人担保权人主债权额度担保额度担保合同内容
上海恩捷浙商银行 杭州分行19,000.0020,900.001、担保人: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 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因汇率变化而实 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间:①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 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②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保函项 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③商业汇 票贴现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④应收 款保兑业务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因履行保兑义务垫 款形成的对债务人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三年。⑤债权人与债务人 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 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⑥若发生法 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债权人 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起三年。
美国恩捷汇丰银行 上海分行5,000.005,500.001、担保人: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①客户在债权确定期间开始前或期间内产生并欠 付银行的全部金钱性和非金钱性义务及债务,无论该等债务为 客户实际或者或有(以任何身份,无论单独或与任何其他人士
被担保人担保权人主债权额度担保额度担保合同内容
    共同)欠付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贷款、透支、贸易、贴 现或其他授信、衍生品交易、黄金或其他贵金属租借或其他任 何交易、文件或法律项下的该等义务及债务;②至银行收到付 款之日该等义务和债务上(于索赔或判决前和索赔或判决后) 产生的利息(包括违约利息);③因客户未能履行该等义务或 债务而造成的损害赔偿、违约赔偿或其他赔偿,或因终止履行 据以产生该等义务和债务的任何合同或交易而应由客户支付的 其他金额;④在全额补偿的基础上银行执行本保证书产生的支 出(包括律师费)。 4、担保期间:本保证书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自其债权确定 期间的终止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①如果任何担保债务在其债 权确定期间的终止之日尚未到期,则保证期间自最后到期的担 保债务的到期日起开始计算。②如果银行根据相关规定退还担 保债务,则与该退还的担保债务有关的保证期间自该担保债务 的退还日起开始计算。
上海恩捷农行上海 自贸区新 片区分行20,000.0027,000.001、担保人: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 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 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担保期间:①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 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②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 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③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 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④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
被担保人担保权人主债权额度担保额度担保合同内容
    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⑤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 被债权人宜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 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珠海恩捷华夏银行 江门分行30,000.0030,000.001、担保人: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 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 师费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 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4、担保期间:①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 日按如下方式确定: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 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 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 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 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②前款所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 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据法律或主 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③如主 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提货担保,则 垫款之日视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间经审批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45.19%;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实际签署有效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523,703.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3.99%。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浙商银行杭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向汇丰银行上海分行出具的《保证书》;
3
、公司与农行上海自贸区新片区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4、公司与华夏银行江门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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