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濠光电(301051):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时间:2026年03月23日 20:21:42 中财网
原标题:信濠光电: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51 证券简称:信濠光电 公告编号:2026-024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蔡水兰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蔡水兰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职工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3 23
年月 日
蔡水兰女士简历
蔡水兰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

2017年11月至2021年7月任东莞市骏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21年11
月至今任达濠科技(东莞)有限公司会计课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水兰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股,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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