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普集团(601689):拓普集团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拓普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5年度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监督指导作用。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谢华君女士、独立董事汪永斌先生和独立董事赵香球女士共3名成员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第一次会议并选举独立董事谢华君女士、独立董事汪永斌先生、董事王伟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同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12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选举独立董事赵香球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同第五届董事会,同时董事王伟玮辞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谢华君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 具体如下:
(一)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均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5年3月12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评估后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能够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勤勉尽责,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历年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非审计服务对其独立性无影响,审计费用根据其工作量符合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 (三)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内部审计部门关于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6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并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计划的实施。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的监督、指导,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效率,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能够依法合规有效运作,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监督与指导公司不断完善、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五)促进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交流与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包括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持续、良好的沟通,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积极协调解决年度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并推动公司各项审计工作高效完成,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职,恪尽职守,充分利用专业知识与经验,切实履行监督等各项职能,对年度内所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分析、判断并作出合理决策,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26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继续发挥专业作用及审计委员会职能,提升科学决策能力与议事效率,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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